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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车主乱倒建筑垃圾被罚200元
  发布日期:2024-07-15 17:25  来源:城中区执法局

(城中区执法局讯 通讯员邓湖广报道)近日,男子蓝某图方便把一车建筑垃圾倒在了桂柳路龙光,莲花悦府小区外的空地里,结果被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查处。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蓝某被执法部门依法处以200元行政罚款。

近日,有市民向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称有人在龙光· 莲花悦府小区外的空地上抛撒丢弃建筑垃圾时被他们当场拦下,请执法人员前往查处。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看到一辆微型小货车停在现场,车厢的侧板打开,车厢里装着不少的建筑垃圾,车旁还站着3名男子。经询问,其中的黑衣男是车主,其他2人则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一名物业人员说,当天他们发现黑衣男在这里乱倒建筑垃圾,便将车拦下,并拨打了投诉电话。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黑衣男子表示自己是在小区里做装修工程的,当天他“做完工”后,看到还有10多袋建筑垃圾,因数量不多,他懒得请车清运,决定自行处理。在小区门口,他看到空地上放有许多垃圾桶,就把垃圾丢到了旁边,对相关的城市管理规定并不了解。执法人员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开具行政文书,要求他立即整改,并配合调查。

次日上午,当事司机蓝某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执法人员向他宣传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在了解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后,蓝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保证不会再犯。

(信息员:邓湖广 审核:张嘉婧 电话:283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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