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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道树变成“置物架” 执法人员出手“拔钉”
  发布日期:2024-12-03 09:39  来源:城中区执法局

(城中区执法局讯 通讯员邓湖广报道)城市里的行道树不仅美化环境,也是一座城市的风景线。然而,一些人在树上钉钉子、挂杂物,把行道树当成了私人“置物架”,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影响树木的生长。近日,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拔钉”行动,对辖区行道树上钉钉子、悬挂物品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当天上午9点左右,执法人员在公园路星河大厦附近看到,该处的行道树上几乎每棵树上都被钉入了铁钉,有的树身上铁钉有四五枚之多。这些钉在树上的钉子长短不一,有的锈迹斑斑,显然已经“年代久远”,有的外观尚新,显然刚钉上不久,其中一棵树上还插入了一把螺丝刀。

在整治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处许多行道树上挂着停车收费的收款二维码。在现场的走访中,一名车辆看守员承认了在行道树上钉钉子的行为。他说自己有时候物品没有地方放,便随手在树上钉上钉子挂树上。开始只在一两棵树上钉,后来负责的线路长了,也就钉得越来越多。这些树上的钉子,有自己钉的,也有别人钉的。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宣传了相关的城市管理规定,并对树上的钉子、杂物进行清理拔除。

而学院路延长线的一间沿街店面,从二楼飞下一根十余米长的电线,通到店前行道树上安装的一个充电箱。当事人在解释自己的行为时,理由居然是为安全。该名当事说充电箱要是安装在店里,万一出现意外没有处理时间,而行道树距自己门面有四五米的距离,自己就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执法人员指出她飞线充电的行为不仅有安全隐患,也违反了“门前三包”的规定。宣教后,店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配合执法人员拆除了充电箱和电线。

当天,执法人员对龙城路、公园路、体育路、学院路延长线等多条路段行道树上钉钉子、挂杂物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整治,共拔除铁钉40余枚,清理杂物一批。

执法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部分当事人对在行道树上钉钉子的行为不以为然,也不了解相关的管理规定。据此,执法人员现场都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中的规定,钉、刻、划、攀折树木或者损坏花草,均属于被禁止的损坏城市绿化行为,有上述行为的,最高会处以2000元的行政罚款,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会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此类不文明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清理,确保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信息员:邓湖广 审核:张嘉婧 电话:283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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