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信息 > 猜你想咨询
猜你想咨询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2023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27 10:00  来源:城中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2023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持续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大气生态环境领域和土壤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我区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根据《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359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城中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城中区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城中区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城中区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20231027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城中区2023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城中政发〔202310号,简称《工作计划》)。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工作计划》,现对《工作计划》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工作计划》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我区积极部署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城中区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品质城中、幸福城中建设。

二、工作计划》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巩固提升全环境质量为核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推动污染防治责任落实见效,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打造高质量的“品质城中、幸福城中”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一是2023年,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二是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辖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2.7%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41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三是2023年,坚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对照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要求,实现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2023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完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机制,配合城中生态环境局解决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政策依据

《柳州市2023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359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计划中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措施,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工作计划中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依法治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将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相关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牵头部门根据柳州市对城区年度考核情况,组织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相关部门及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柳州市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网站信箱:czqgxj@126.com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127号

备案号:桂ICP备:120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