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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09 09:00  来源: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年,城中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城中政202328,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我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涉案部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有调解可能和调解意愿的案件,引导进入行政争议调解程序。对事实清楚、过程较为简单的案件及时指派调解员予以调解;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邀请特邀调解员共同研究调解方案和措施,制定调解策略,共同参与调解。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涉案部门及时将案件情况报分管的区领导悉知并积极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区编制了《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我区各类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二、起草过程

9中旬我区完成了《办法》初稿的草拟,区领导及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9月底完成了意见征求,其中部分意见已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已及时反馈。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办法(送审稿)》,2023111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会718日通过城中区政府常务会议、1122日通过城中区委常委会会议,形成了正式文件

三、《办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一共25条,部分条款参照了《柳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的内容。需强调的是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审结案件败诉率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考核评议参考。”和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考核办法由司法局根据上级要求和考核标准具体制定。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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