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城中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2-08-08 09:05       |  浏览量: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一年持续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大气生态环境领域和土壤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我区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根据《柳州市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273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城中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城中区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城中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案》、《城中区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202288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城中区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城中政发〔20225号,简称《工作计划》)。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工作计划》,现对《工作计划》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工作计划》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我区积极部署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城中区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品质城中、幸福城中建设。

二、工作计划》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巩固提升全环境质量为核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推动污染防治责任落实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一是2022年,城中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辖区内三门江大桥地表水断面所测项目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二是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辖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3.0%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2.2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42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三是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要求,2022年城中区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2022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完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机制,配合城中生态环境局解决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政策依据

《柳州市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273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计划中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措施,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工作计划中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依法治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将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相关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牵头部门根据柳州市对城区年度考核情况,组织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相关部门及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电话: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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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08 09:05  来源:城中区政府办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一年持续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大气生态环境领域和土壤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我区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根据《柳州市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273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城中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城中区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城中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案》、《城中区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202288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城中区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城中政发〔20225号,简称《工作计划》)。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工作计划》,现对《工作计划》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工作计划》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我区积极部署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城中区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品质城中、幸福城中建设。

二、工作计划》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巩固提升全环境质量为核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推动污染防治责任落实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一是2022年,城中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辖区内三门江大桥地表水断面所测项目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二是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辖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3.0%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2.2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42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三是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要求,2022年城中区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2022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完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机制,配合城中生态环境局解决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政策依据

《柳州市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273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计划中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措施,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工作计划中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依法治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将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相关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牵头部门根据柳州市对城区年度考核情况,组织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相关部门及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电话: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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