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年,城中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城中政办〔2023〕28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我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涉案部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有调解可能和调解意愿的案件,引导进入行政争议调解程序。对事实清楚、过程较为简单的案件及时指派调解员予以调解;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邀请特邀调解员共同研究调解方案和措施,制定调解策略,共同参与调解。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涉案部门及时将案件情况报分管的区领导悉知并积极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柳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区编制了《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我区各类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二、起草过程
9月中旬,我区完成了《办法》初稿的草拟,并向区领导及区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于9月底完成了意见征求,其中部分意见已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已及时反馈。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办法(送审稿)》,于2023年11月1日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会、7月18日通过城中区政府常务会议、11月22日通过城中区委常委会会议,形成了正式文件。
三、《办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一共25条,部分条款参照了《柳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的内容。需强调的是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审结案件败诉率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考核评议参考。”和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考核办法由区司法局根据上级要求和考核标准具体制定。”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年,城中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城中政办〔2023〕28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我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涉案部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有调解可能和调解意愿的案件,引导进入行政争议调解程序。对事实清楚、过程较为简单的案件及时指派调解员予以调解;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邀请特邀调解员共同研究调解方案和措施,制定调解策略,共同参与调解。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涉案部门及时将案件情况报分管的区领导悉知并积极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柳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区编制了《柳州市城中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我区各类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二、起草过程
9月中旬,我区完成了《办法》初稿的草拟,并向区领导及区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于9月底完成了意见征求,其中部分意见已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已及时反馈。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办法(送审稿)》,于2023年11月1日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会、7月18日通过城中区政府常务会议、11月22日通过城中区委常委会会议,形成了正式文件。
三、《办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一共25条,部分条款参照了《柳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的内容。需强调的是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审结案件败诉率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考核评议参考。”和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考核办法由区司法局根据上级要求和考核标准具体制定。”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