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广西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城中区职业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城中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的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管理有效实施,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持续加大,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噪声聋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规划》明确了哪些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坚持依法防治,落实四方责任。区政府要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职业病防治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有职业病防治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用人单位要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劳动者要承担个人防护责任,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守职业健康红线,加强源头治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切实维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建材、冶金、建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电离辐射危害专项治理,确保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是严格监管执法,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管理。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城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覆盖基层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超标结果与现场监督检查相衔接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并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管理,实施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重点事项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严格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机制,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
四是调配整合资源,提升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保障机构,整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的资源和力量,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区的以监测评估、诊断救治为重点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加快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组织机构、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升全区职业病监测评估、诊断救治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测体系。
五是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救治救助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结合,将职业病救治纳入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避免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因职业病返贫。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
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水平。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业务和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职业健康协同管理和服务。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建设全区职业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融合职业健康各平台数据,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和放射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质量控制等数据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七是加大人才培养,推动科技创新。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诊断救治、康复服务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技术支撑机构和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高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协助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共建,深化产学研融合,加快提升我区职业病防治能力。
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每年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要求,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和机构等“五进”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
四、如何保障《规划》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区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我区的职业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对各责任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落实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政府、部门、行业、用人单位、社会之间紧密配合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
(二)加快政策融合,协同推进实施。
推动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已成型的工作体制机制、重大政策和卫生健康的主体性制度,在“健康城中”建设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浮动等方面,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任务完成。
切实加大对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卫生、诊断装备、宣传教育以及职业病防治科研等方面的投入,保障主要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人单位要加大职业健康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
解读部门: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员:刘思佳,审核领导:莫国力,联系方式:2623162)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广西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城中区职业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城中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的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管理有效实施,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持续加大,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噪声聋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规划》明确了哪些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坚持依法防治,落实四方责任。区政府要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职业病防治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有职业病防治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用人单位要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劳动者要承担个人防护责任,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守职业健康红线,加强源头治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切实维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建材、冶金、建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电离辐射危害专项治理,确保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是严格监管执法,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管理。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城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覆盖基层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超标结果与现场监督检查相衔接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并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管理,实施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重点事项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严格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机制,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
四是调配整合资源,提升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保障机构,整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的资源和力量,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区的以监测评估、诊断救治为重点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加快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组织机构、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升全区职业病监测评估、诊断救治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测体系。
五是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救治救助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结合,将职业病救治纳入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避免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因职业病返贫。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
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水平。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业务和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职业健康协同管理和服务。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建设全区职业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融合职业健康各平台数据,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和放射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质量控制等数据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七是加大人才培养,推动科技创新。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诊断救治、康复服务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技术支撑机构和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高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协助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共建,深化产学研融合,加快提升我区职业病防治能力。
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每年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要求,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和机构等“五进”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
四、如何保障《规划》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区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我区的职业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对各责任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落实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政府、部门、行业、用人单位、社会之间紧密配合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
(二)加快政策融合,协同推进实施。
推动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已成型的工作体制机制、重大政策和卫生健康的主体性制度,在“健康城中”建设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浮动等方面,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任务完成。
切实加大对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卫生、诊断装备、宣传教育以及职业病防治科研等方面的投入,保障主要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人单位要加大职业健康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
解读部门: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员:刘思佳,审核领导:莫国力,联系方式:262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