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汇编
新计划生育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4-02-06 15:46  来源: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1.我国目前生育政策一对夫妇可生育几个孩子?

    答:不分民族,都是3个。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和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2.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结婚年龄男女双方分别不得早于多少周岁?

    答:不分民族,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哪里可以领到免费的避孕药具?

    答:现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

    4.现在生育证要怎样办理

    答:生育证已取消,现在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生育登记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也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委托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  

    5.新《条例》出台后,婚假、产假有何变化?

    答: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98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

    6.听说还有育儿假?

    答:是的。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十天的父母育儿假。

    7.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孩子在多少岁可以继续领取保健费?

    答:18周岁以下。

    8.独生子女保健费怎样领取?

    答:(一)夫妻双方在不同单位工作的,由各自所在单位分别支付百分之五十;

    (二)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由该单位全额支付;

    (三)夫妻只有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该单位全额支付;

    (四)夫妻双方属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区人民政府支付;

    (五)夫妻双方是农村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支付;

    (六)夫妻双方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区人民政府按照比例或者全额支付。

    9.计划生育家庭孩子伤残几级以上可以申请计划生育家庭伤残扶助金?

    答:国家级扶助是三级以上,柳州市级扶助是四级以上

    10.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答:计划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广西户籍居民,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五发放奖励金。


(信息员:曾柳妮,审核领导:高正宇,联系方式:261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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