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城中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柳州市城中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桂非公组发〔2019〕7号)和自治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城中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定于2019年9月底至12月底期间集中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偏高、融资难融资贵等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奋力打一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攻坚战,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广西商贸金融、科教文旅强区,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品质城中、幸福城中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任务
围绕民营企业存在的七个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随意抽贷断贷等问题;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用电用气物流费用等;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进一步解决重点民营企业项目用地紧张问题;进一步解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欠款问题;进一步推动落实减税降费、财政补助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亲’‘清’政商关系制度。”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形成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对策清单、责任清单,确保“百日攻坚行动”知晓率100%、收集率100%、解决率100%、满意率100%。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 召开城中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会。
2. 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过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区的网站、微信公众号转登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文章;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公布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
3. 在10月15日前将关于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发给辖区内规上民营企业以上企业负责人。10月25日前规上民营企业能通过关注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知晓“百日攻坚行动”。
4. 新的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广西“两个健康”促进云)已经上线,在引导本辖区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时,一是原在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实名认证的民营企业关注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并在公众号下方的用户中心登录,使用“政商互动”相关功能,争取在2019年底前实现全部关注。二是未在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实名的民营企业新用户,可直接在微信搜索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附件1),按上述方法进行反映问题。2020年1月以后,解决民营企业问题将在新的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实现。
(二)收集汇总
1. 区非公办牵头统筹,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别收集民营企业突出问题。一是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收集本领域民营企业突出问题。二是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收集规上服务企业、规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业、限额以上贸易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的民营企业突出问题。三是工商联收集会员企业突出问题。四是商协会收集会员企业突出问题。
2. 各成员单位要将收集民营企业突出问题分别形成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对策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附件2)。规上民营企业以上企业填好四个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报企业所在辖区非公办用于解决问题,一份于10月29日前报市非公办,由市非公办汇总上报自治区非公办。
3. 归类分解。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要按以下类别进行归类:一是企业融资问题;二是生产成本问题;三是项目用地问题;四是减税降费问题;五是承诺兑现问题;六是拖欠款项问题;七是政商关系问题;八是其他具体问题。区非公办将汇总本区民营企业突出问题后上报市非公办。
(三)解决问题
1.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牵头解决辖区内的民营企业问题和困难,具体为:发改局协助解决企业生产成本偏高问题;自然资源局协助解决企业项目用地紧张问题;税务局、财政局牵头解决民营企业减税降费问题;投促局牵头解决承诺不兑现问题;工信局牵头解决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统战部、工商联、投促局牵头解决政商关系不亲问题;有关部门解决责权内的问题。
2. 统筹推进“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调查核准名单,分析存在问题,加强服务引导。
3. 上报总结。一是建立攻坚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执行事结销号制。二是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14日和28日通过政府OA邮箱向城中区非公办(城中区非公办设在城中区委统战部,联系电话:07722820296,联系人:廖双)报送本单位“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城中区非公办负责汇总本区“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后,于每月15日和30日分别向市非公办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城中区非公办全面负责本区“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等工作,非公办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
攻坚组:负责牵头、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收集、分类民营企业突出问题;负责推进各单位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并形成四个清单;负责统筹推进“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负责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落实“百日攻坚行动”、解决民营企业问题情况。
材料组:负责收集、汇总本区“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开展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每半月向区非公办、区委、区政府、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上报百日攻坚进展情况。
宣传组:负责协调电视台、日报、广播等媒体做好“百日攻坚行动”宣传各项工作;负责统筹各职能部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转登“百日攻坚行动”信息;负责推广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负责“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撰写、报送等工作。
要把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承担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副职领导负直接责任;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尽职尽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主动担当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主动担当,尽力尽早解决;对职责交叉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主动承担,合力解决;对本级本部门职责以外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提出建议方案,千方百计推动问题早日解决,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手。
(三)统筹推进落实。要统筹推进“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要加强对“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和在建、待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调查核准拟“四上”企业名单,调研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查清原因,精准施策,强化服务和引导,使“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简报等宣传“百日攻坚行动”主要内容和措施,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反映问题,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经验做法,推出一批攻坚典型。建立民营企业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专题推进协调会,及时掌握攻坚进展,找准问题根源,厘清主体责任,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及时进行约谈。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附件:1. 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 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四个”清单统计表
附件1
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城中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柳州市城中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桂非公组发〔2019〕7号)和自治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城中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定于2019年9月底至12月底期间集中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偏高、融资难融资贵等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奋力打一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攻坚战,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广西商贸金融、科教文旅强区,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品质城中、幸福城中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任务
围绕民营企业存在的七个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随意抽贷断贷等问题;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用电用气物流费用等;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进一步解决重点民营企业项目用地紧张问题;进一步解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欠款问题;进一步推动落实减税降费、财政补助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亲’‘清’政商关系制度。”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形成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对策清单、责任清单,确保“百日攻坚行动”知晓率100%、收集率100%、解决率100%、满意率100%。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 召开城中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会。
2. 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过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区的网站、微信公众号转登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文章;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公布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
3. 在10月15日前将关于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发给辖区内规上民营企业以上企业负责人。10月25日前规上民营企业能通过关注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知晓“百日攻坚行动”。
4. 新的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广西“两个健康”促进云)已经上线,在引导本辖区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时,一是原在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实名认证的民营企业关注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并在公众号下方的用户中心登录,使用“政商互动”相关功能,争取在2019年底前实现全部关注。二是未在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实名的民营企业新用户,可直接在微信搜索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附件1),按上述方法进行反映问题。2020年1月以后,解决民营企业问题将在新的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实现。
(二)收集汇总
1. 区非公办牵头统筹,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别收集民营企业突出问题。一是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收集本领域民营企业突出问题。二是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收集规上服务企业、规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业、限额以上贸易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的民营企业突出问题。三是工商联收集会员企业突出问题。四是商协会收集会员企业突出问题。
2. 各成员单位要将收集民营企业突出问题分别形成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对策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附件2)。规上民营企业以上企业填好四个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报企业所在辖区非公办用于解决问题,一份于10月29日前报市非公办,由市非公办汇总上报自治区非公办。
3. 归类分解。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要按以下类别进行归类:一是企业融资问题;二是生产成本问题;三是项目用地问题;四是减税降费问题;五是承诺兑现问题;六是拖欠款项问题;七是政商关系问题;八是其他具体问题。区非公办将汇总本区民营企业突出问题后上报市非公办。
(三)解决问题
1.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牵头解决辖区内的民营企业问题和困难,具体为:发改局协助解决企业生产成本偏高问题;自然资源局协助解决企业项目用地紧张问题;税务局、财政局牵头解决民营企业减税降费问题;投促局牵头解决承诺不兑现问题;工信局牵头解决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统战部、工商联、投促局牵头解决政商关系不亲问题;有关部门解决责权内的问题。
2. 统筹推进“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调查核准名单,分析存在问题,加强服务引导。
3. 上报总结。一是建立攻坚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执行事结销号制。二是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14日和28日通过政府OA邮箱向城中区非公办(城中区非公办设在城中区委统战部,联系电话:07722820296,联系人:廖双)报送本单位“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城中区非公办负责汇总本区“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后,于每月15日和30日分别向市非公办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城中区非公办全面负责本区“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等工作,非公办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
攻坚组:负责牵头、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收集、分类民营企业突出问题;负责推进各单位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并形成四个清单;负责统筹推进“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负责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落实“百日攻坚行动”、解决民营企业问题情况。
材料组:负责收集、汇总本区“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开展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每半月向区非公办、区委、区政府、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上报百日攻坚进展情况。
宣传组:负责协调电视台、日报、广播等媒体做好“百日攻坚行动”宣传各项工作;负责统筹各职能部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转登“百日攻坚行动”信息;负责推广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负责“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撰写、报送等工作。
要把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承担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副职领导负直接责任;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尽职尽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主动担当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主动担当,尽力尽早解决;对职责交叉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主动承担,合力解决;对本级本部门职责以外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提出建议方案,千方百计推动问题早日解决,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手。
(三)统筹推进落实。要统筹推进“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要加强对“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和在建、待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调查核准拟“四上”企业名单,调研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查清原因,精准施策,强化服务和引导,使“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简报等宣传“百日攻坚行动”主要内容和措施,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反映问题,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经验做法,推出一批攻坚典型。建立民营企业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专题推进协调会,及时掌握攻坚进展,找准问题根源,厘清主体责任,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及时进行约谈。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附件:1. 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 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四个”清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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