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城中政管办〔2021〕5号
关于印发《城中区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入户”
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城中区税务局:
现将《城中区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应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中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城中区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
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发〔2021〕15号)、《柳州市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柳政管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在柳州市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现新生儿入户“指尖化、零跑腿”办理,集合城中区实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柳州市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工作部署,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配合柳州市落实改革工作。具体目标:2021年10月底前,初步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在医疗机构开设宣传指导专窗,区政管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工信局等部门,依托“龙城市民云”APP,梳理搭建“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按照“掌上办、邮寄办、一次办”总原则,实现部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预防接种证、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事项“足不出户、指尖办理”。2021年12月底前,持续优化“龙城市民云”APP中,“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运转效能,进一步提升新生儿“出生即入户”改革的便利度和受益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服务流程
服务流程按照“数据多跑路、快递代寄件、群众零跑腿”的到总体思路设计。
(一)《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在新生儿首次接种疫苗后,由所在医疗机构在预防接种系统内进行信息关联,出院前发放《预防接种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在医疗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新生儿父母确定新生儿姓名后,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提交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由所在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为新生儿现场审核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责任单位:助产机构医院)
(三)新生儿入户登记。
1.线上办理: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符合申请条件、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相同的申请人,可选择采取“指尖办+邮寄办”的方式办理出生登记。
第1步: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龙城市民云”APP中“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要素,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在接收到“龙城市民云”APP网上申请后,网上进行预受理,预受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龙城市民云”APP自主填写EMS邮政寄递业务单,寄出相关材料原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工信局、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第2步:邮寄材料。邮政寄递人员上门取件,申请人在《新生儿“出生即入户”材料寄递委托书》上签名确认后,邮政寄递人员密封材料袋,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寄递至相关派出所。材料寄出后,申请人可通过快递单号实时跟踪快递信息。(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市公安局城中分局)
第3步:入户登记。
1.派出所在接收到申请人材料原件后,立即进行原件审核。在原件审核无误后,由人口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新生儿身份证号码,将原件材料扫描录入系统,打印户口本,完成新生儿入户登记工作。
2.因申请人申请出生登记的派出所有误、邮寄的原件不全或者与预受理提交信息不一致的,均不予受理出生登记。邮政寄递人员上门取件,将材料原件寄回申请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第4步:回寄材料。派出所在办结完成新生儿入户登记后,邮政寄递人员上门取件,将材料原件及时寄回申请人。材料由派出所寄出后,申请人可收到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内含快递单号、投递员姓名、电话等关键信息,实时跟踪快递信息。(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市公安局城中分局)
2.线下办理: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暂不符合“指尖办+邮寄办”的方式办理出生登记的申请人,采取“现场申请,当场办结”方式办理出生登记。
(三)办理医保参保。完成出生登记办理的申请人(采取“指尖办+邮寄办”方式办理的,接收到派出所回寄材料;采取现场方式办理的,完成户口本新生儿页信息登记),进入“龙城市民云”APP中“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按提示填写完成相关要素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即可完成医保参保服务。(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工信局)
三、分工职责
(一)区政管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协调联系作用,强化区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医保局、区工信局等单位业务协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提升服务合力。
(二)区工信局:与市大数据和“龙城市民云”APP建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并做好日常数据共享、信息传递等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局:完成《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同时,加强各级医院医护人员培训,在第一时间向新生儿父母宣传指导“新生儿出生即入户”的相关改革政策和申报方法。
(四)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梳理“新生儿出生即入户”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清单、派出所地址清单等关键信息,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深入沟通对接,实现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即入户”零跑腿、指尖化办理。
(五)区医保局:梳理医保参保相关信息要素和流程,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作,确保群众实现医保参保“一键完成”。
(八)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完成关键材料原件邮政寄递相关工作,全力保障群众重要材料原件安全,及时完成寄递,确保服务流程安全、顺畅、快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区政管办,要发挥协调监督职能,定期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收集意见建议,督促推进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机构提供前置服务,把好新生儿“第一关”,公安、医保、人社、税务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高效完成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任务。
(二)明确工作步骤,加快工作推进。紧盯目标时间节点,根据主要职责,完成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办件统计、阶段总结等工作,坚持协同联动、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有序铺开。
(三)注重宣传引导,释放微改革红利。要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公众号、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和窗口平台,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新生儿入户需求的办事群众办理有关事项,提高新生儿“出生即入户”联办服务知晓度,让更多办事群众受益,同时要提炼经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附件:1.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业务办理流程图
2.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业务办理材料清单
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办理流程图
出生即入户办理材料清单
序号 | 办理 环节 | 申请材料 | 制证(表)机关 | 材料类型 (原件/复印件) | 份 数 | 领取 渠道 | 签名签章要求 |
1 | 《预防接种证》 | 无 | 医疗机构 | 无 | 无 | 医疗机构 | 无 |
2 | 《出生医学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医疗机构 | 原件 | 1 | 医疗机构 | 新生儿 父母签名 |
3 | 新生儿父母 身份证 | 公安户政部门 | 原件及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新生儿 父母签名 | |
4 | 新生儿入户登记 | 《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 | 公安户政部门 | 原件 | 1 | 医疗机构窗口或“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 板块下载 | 法定监护人签名 |
5 | 父母一方的 居民户口簿 | 公安户政部门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6 | 结婚证 (提供落户方的) | 民政部门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7 | 《出生医学 证明》 | 医疗机构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8 | 社保卡申领、医保参保 | 《社保卡制卡和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信息表》 | 社保、医保部门 | 网络填写 | 无 | “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 板块填写 | 无 |
9 | 户口本新生儿页 | 公安户政部门 | 电子照片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城中政管办〔2021〕5号
关于印发《城中区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入户”
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城中区税务局:
现将《城中区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应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中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城中区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
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发〔2021〕15号)、《柳州市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柳政管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在柳州市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现新生儿入户“指尖化、零跑腿”办理,集合城中区实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柳州市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工作部署,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配合柳州市落实改革工作。具体目标:2021年10月底前,初步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在医疗机构开设宣传指导专窗,区政管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工信局等部门,依托“龙城市民云”APP,梳理搭建“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按照“掌上办、邮寄办、一次办”总原则,实现部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预防接种证、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事项“足不出户、指尖办理”。2021年12月底前,持续优化“龙城市民云”APP中,“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运转效能,进一步提升新生儿“出生即入户”改革的便利度和受益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服务流程
服务流程按照“数据多跑路、快递代寄件、群众零跑腿”的到总体思路设计。
(一)《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在新生儿首次接种疫苗后,由所在医疗机构在预防接种系统内进行信息关联,出院前发放《预防接种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在医疗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新生儿父母确定新生儿姓名后,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提交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由所在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为新生儿现场审核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责任单位:助产机构医院)
(三)新生儿入户登记。
1.线上办理: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符合申请条件、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相同的申请人,可选择采取“指尖办+邮寄办”的方式办理出生登记。
第1步: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龙城市民云”APP中“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要素,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在接收到“龙城市民云”APP网上申请后,网上进行预受理,预受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龙城市民云”APP自主填写EMS邮政寄递业务单,寄出相关材料原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工信局、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第2步:邮寄材料。邮政寄递人员上门取件,申请人在《新生儿“出生即入户”材料寄递委托书》上签名确认后,邮政寄递人员密封材料袋,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寄递至相关派出所。材料寄出后,申请人可通过快递单号实时跟踪快递信息。(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市公安局城中分局)
第3步:入户登记。
1.派出所在接收到申请人材料原件后,立即进行原件审核。在原件审核无误后,由人口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新生儿身份证号码,将原件材料扫描录入系统,打印户口本,完成新生儿入户登记工作。
2.因申请人申请出生登记的派出所有误、邮寄的原件不全或者与预受理提交信息不一致的,均不予受理出生登记。邮政寄递人员上门取件,将材料原件寄回申请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第4步:回寄材料。派出所在办结完成新生儿入户登记后,邮政寄递人员上门取件,将材料原件及时寄回申请人。材料由派出所寄出后,申请人可收到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内含快递单号、投递员姓名、电话等关键信息,实时跟踪快递信息。(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市公安局城中分局)
2.线下办理: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暂不符合“指尖办+邮寄办”的方式办理出生登记的申请人,采取“现场申请,当场办结”方式办理出生登记。
(三)办理医保参保。完成出生登记办理的申请人(采取“指尖办+邮寄办”方式办理的,接收到派出所回寄材料;采取现场方式办理的,完成户口本新生儿页信息登记),进入“龙城市民云”APP中“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按提示填写完成相关要素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即可完成医保参保服务。(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工信局)
三、分工职责
(一)区政管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协调联系作用,强化区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医保局、区工信局等单位业务协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提升服务合力。
(二)区工信局:与市大数据和“龙城市民云”APP建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并做好日常数据共享、信息传递等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局:完成《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同时,加强各级医院医护人员培训,在第一时间向新生儿父母宣传指导“新生儿出生即入户”的相关改革政策和申报方法。
(四)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梳理“新生儿出生即入户”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清单、派出所地址清单等关键信息,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深入沟通对接,实现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即入户”零跑腿、指尖化办理。
(五)区医保局:梳理医保参保相关信息要素和流程,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作,确保群众实现医保参保“一键完成”。
(八)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完成关键材料原件邮政寄递相关工作,全力保障群众重要材料原件安全,及时完成寄递,确保服务流程安全、顺畅、快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区政管办,要发挥协调监督职能,定期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收集意见建议,督促推进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机构提供前置服务,把好新生儿“第一关”,公安、医保、人社、税务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高效完成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任务。
(二)明确工作步骤,加快工作推进。紧盯目标时间节点,根据主要职责,完成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办件统计、阶段总结等工作,坚持协同联动、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有序铺开。
(三)注重宣传引导,释放微改革红利。要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公众号、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和窗口平台,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新生儿入户需求的办事群众办理有关事项,提高新生儿“出生即入户”联办服务知晓度,让更多办事群众受益,同时要提炼经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附件:1.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业务办理流程图
2.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业务办理材料清单
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办理流程图
出生即入户办理材料清单
序号 | 办理 环节 | 申请材料 | 制证(表)机关 | 材料类型 (原件/复印件) | 份 数 | 领取 渠道 | 签名签章要求 |
1 | 《预防接种证》 | 无 | 医疗机构 | 无 | 无 | 医疗机构 | 无 |
2 | 《出生医学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医疗机构 | 原件 | 1 | 医疗机构 | 新生儿 父母签名 |
3 | 新生儿父母 身份证 | 公安户政部门 | 原件及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新生儿 父母签名 | |
4 | 新生儿入户登记 | 《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 | 公安户政部门 | 原件 | 1 | 医疗机构窗口或“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 板块下载 | 法定监护人签名 |
5 | 父母一方的 居民户口簿 | 公安户政部门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6 | 结婚证 (提供落户方的) | 民政部门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7 | 《出生医学 证明》 | 医疗机构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8 | 社保卡申领、医保参保 | 《社保卡制卡和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信息表》 | 社保、医保部门 | 网络填写 | 无 | “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 板块填写 | 无 |
9 | 户口本新生儿页 | 公安户政部门 | 电子照片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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