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城中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应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4 15:27  来源:城中区民政局

各社会组织:

近段时间以来,我国多个省份报告本地新冠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尤其是南京机场新冠肺炎疫情确定的Delta 德尔塔变异株在我国多地蔓延,截至83日,已有15个省份发现了该变异株,已经造成超过300多例国内本土病例感染,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已上升至117个。Delta 德尔塔变异株为目前发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株中传染性最强的毒株,已经成为全球最主要的流行病株,累及120多个国家。当前我国正值暑期出行高峰,疫情防控形势尤为严峻。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社会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应对近期相关省份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近期,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不得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开广西,如必须出省,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备。各社会组织要主动提醒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如14天内曾有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或其行动轨迹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病例重叠的相关人员,要求其主动向所居住村(社区)报告情况,配合落实防控管理措施。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广西。各社会组织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个人卫生水平,做到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出入公共场所坚持“亮码”出行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要严格减少大型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减少会议举办次数及规模,提倡社会组织延期或采取线上、通讯等方式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换届大会等会议,举办的活动、会议等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社会组织配合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

各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尽快接种疫苗,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接尽接”,对符合接种条件但是对接种疫苗有顾虑的同志,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其尽快接种。存在有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凭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到疫苗接种点经医生现场评估后,暂不适合接种的,由接种点出具暂不符合接种证明(一式两份),盖章后由本人和接种点各持一份备查。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尽快接种疫苗,确保9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目标任务,共同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三、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疫苗接种统计工作

社会组织负责人加强人员摸排,建立摸排台账,精准掌握疫苗接种人员、接种第一针人员、尚未接种人员等各类接种情况人员名单,进行实时动态管理。请各社会组织于811日上午8:30将城中区社会组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展情况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民政局507办公室。(社会组织疫苗接种人群包括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专职人员及兼职人员)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城中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联系人:文衍妮,联系方式:2858926



附件:1.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柳州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pdf

附件:2.城中区社会组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展情况表.xlsx



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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