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柳发〔2016〕27号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3 17:19  来源:城中区教育局

  

  

  

  

  

柳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的通知》(桂发〔2015〕1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柳州市教育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的目标,以依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教育结构,以新理念、新定位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初步建成科学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管理运行机制和质量保障机制,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明显提升,让教师安心、学生欢心、家长放心;打造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资源丰富的优质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使城乡孩子均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保障每一个孩子享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的权利,让每一个来柳州的孩子都有书读,为柳州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高素质的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以德为先,服务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把柳州打造成为产业集聚、要素集聚、人口集聚的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强化政府整体规划、前瞻布局和组织协调,统筹谋划教育系统内外、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任务。尊重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和改革首创精神,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教育改革热情,形成上下齐心、各方协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三)重点突破,分步推进。聚焦影响柳州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瓶颈问题,着力突破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教育活力,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关注,强化改革的系统思维。分步骤推进、分阶段实施教育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与要求,做到整体推进与局部试点相结合。

  (四)依法治理,控制风险。坚持依法治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先导、规范、调整和保障作用,确保教育综合改革权威、公平、发展、稳定。坚持底线思维,控制改革风险。

  三、改革目标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管理科学、多元参与、开放有序、高效公平的现代教育体制机制,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法治化轨道。到2020年,形成各级各类教育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合作的育人新格局;形成各类教育主体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改革发展的“管办评”制度新体系;形成促进内涵发展和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共赢的开放联动的教育发展新局面;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0年,力争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达到5.8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在广西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建成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先进城市,建设广西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保持全市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等主要指标位于广西领先水平。

  四、重要任务

  (一)依法推进转变政府对教育各项管理职能工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1.完善基于依法治教的教育治理体系。加强教育改革发展咨询工作。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教育重大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保障完善的行政执法体系。制定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部门法律顾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风险防范体系,借助保险等机制化解学校安全风险。建设和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全面培养青少年法治素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

  2.推行基于清单管理的教育管理模式。以建立权力清单为基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公办学校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理顺关系,更多运用规划、标准、政策和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鼓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精简整合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加强归口管理,减少学校负担。推进教育领域的经费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入学规则与招生政策、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快柳州市教育信息数据库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提供数据支撑。

  3.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支出。教育资源配置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高位发展、普及高中段教育、职业教育国际化等方面,着力解决市民“入园难”“入园贵”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学校布点规划等专项规划,落实学校建设用地,并建立健全教育用地保障机制。落实自治区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以及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学杂费正常调整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高中贷款贴息财政补偿机制、高等教育投入机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机制。积极探索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设立教育建设基金,保障各阶段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

  4.健全基于责权清晰的教育督导体系。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建立市、县区、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网络。完善对县区人民政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机制,督促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责任,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督学队伍管理与培训,使教育督导常态化、经常化。开展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依托专业监测平台,探索质量监测新机制。

  (二)扩大和落实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体系

  5.加快以章程建设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在2016年基本完成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化学校的法治建设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制定、梳理和完善学校在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学生管理、后勤等方面自主管理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实现自主权运行和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监督教育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开放办学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6.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在中小学、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高职院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加强高职院校学术组织建设,保障学术组织相对独立行使职权;完善校内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等组织在高职院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坚持和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

  7.落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地位。制定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考试、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选聘人才、开展科学研究、管理使用学校财产经费、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支持和引导职业院校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方向,合理调整专业结构。支持职业院校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或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进各级各部门依据政策法规,逐步扩大中小学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8.创新德育工作体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各个学段、各门学科、各项环节、各方力量、各块阵地的统筹,落实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将德育目标全方位融入人才培养之中,构建全科全程育人。建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加强各级学校德育常规管理和创新研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并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班主任专业化建设模式。巩固完善德育工作网络体系,建成一批家庭教育工作示范校。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开展向美德少年、道德模范、最美柳州人等榜样的学习宣讲,用先进人物的模范作用引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避险避灾演练。

  9.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坚持能力为重,加强学生生存能力的培养,建立社会实践大课堂推进机制,构建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实践育人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初步构建市、县区、学校三级联动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体系,开发适应本地教育实际的课程,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监测评价机制,提高体育教学水平。提高阳光体育运动实效,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运动,创建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完善足球联赛机制,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在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艺术课程的基础上,探索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创建一批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示范学校。

  (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元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0.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制定并实施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在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与建设中,要按照有关住宅小区教育设施建设规定,将幼儿园布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统筹规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资金建设幼儿园,支持民办学前教育举办者进行资本运作,多渠道引进和扩大资金来源,逐步完善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方式。

  11.加快民办普惠幼儿园发展。扩大民办普惠幼儿园规模。落实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激励补助政策。大力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和扶持一批多元普惠幼儿园。加大市本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力度。完善和落实民办幼儿园监督制度,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加强民办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

  12.努力提高办园质量。积极推进示范园的建设,推进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建立优质幼儿园对薄弱园的帮扶机制,推动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开展“县—乡”和“乡—村”两级结对帮扶,提高幼儿园的整体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实施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创新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养模式,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依法落实保教人员准入和在岗培训机制,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教育范畴,有计划、分层级地实施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建立家长与幼儿园互动机制,引导家长、社会树立科学保教观念。

  (五)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13.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化推进新一批中小学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保障市区学校办学规模能充分满足城市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就学需求,确保城市义务教育布局适应城市发展和人口扩张要求,确保市区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继续大力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学校基本教学需要和基本生活需要。

  14.推行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改革。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逐步推行县域内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建立健全学区制、集团化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提高集团化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分类推动学区内校长、教师交流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系统推进学区内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活动、教学改革、质量评价等工作。

  15.深化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规划目标。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推动农村学校联片教研和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以建立“课堂教学与质量标准”为引领,深入开展有效的教育教学改革,逐步从一刀切的课堂评价向分层推进的能力评价转化,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标准化。鼓励学校探索多元评价方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六)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16.不断扩大普通高中规模。统筹规划高中教育发展,落实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中教育需求。

  17.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多元化建设机制。鼓励名校办分校、社会机构办高中,支持普通高中名校开展集团化办学。支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建立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导向评价机制,大力推进特色高中建设。鼓励全市普通高中根据学校传统优势、办学经验和发展定位,推进办学与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18.深化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强学校课程开发力度,凸显特色校本课程的开发和优化,提升地方和学校课程实施与管理的水平,增强学校课程的选择性和创造性,鼓励开发社团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建立柳州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库,做好我市入选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实践基地试点学科的建设,打造一批在自治区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

  (七)完善特殊教育发展,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

  19.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推进全纳教育,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扩大各县区特殊教育学校规模。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优化特殊教育功能布局,推进县区以小学为主兼顾学前教育,市以初中为主兼顾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布局。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20.推动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适合各类残疾儿童早期康复的教育机构。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依托市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教科研基地,开展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探索开展特殊教育“医教结合”,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资助体系。

  (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面向东盟建成职业教育国际化试点城市,建设广西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21.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贯通衔接。始终坚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深化“3+4”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试点,与广西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试点本科院校开展“中本衔接”的合作办学;深化“五年制”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支持和引导部分高职院校继续增设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加快完善人才衔接培养体系。

  22.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创新产教融合方式,积极探索引企入校、校办企业、办校进厂、企业办校等多样化产教融合模式,拓展柳州职业教育发展空间。推进校企协同育人,面向东盟实施“企业走出去职业教育伴随计划”。推进校企资源共享,支持校企共建技能教室,共同培养教师,共同开发教材,共建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共同开展师生技能大赛,共享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打造国内领先、广西特色的产教融合和资源共享平台,形成产教对话协作机制,实现产业链与专业链的无缝对接、互动演进,建设面向西江经济带开放融合的广西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23.深化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中专)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多途径落实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等9大改革任务,完善分类考评奖补等4项激励新机制。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夯实基础,办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

  (九)创新发展高等教育,促进地方高校特色化上水平

  24.大力发展高等学校。根据广西千亿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坚持以柳州经济转型升级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为导向,实施高职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本科教育建设工程和示范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生产服务等专业集群,逐步将我市高职院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特色鲜明的示范性职业院校。深入推进“校市共建”,支持广西科技大学建设,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加快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筹建柳州理工学院。

  25.探索构建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长效机制。推动高职院校参与中国—东盟区域教育一体化探索与建设,努力建设合作开放的中国—东盟“双向互通”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职院校与国外一流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二级机构和项目,引进和利用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东盟国别和区域研究,重视人才库和信息库建设,推动高职院校努力建成国家级的东盟问题研究智库。积极加强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26.支持高等学校积极开展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推广和示范。支持高等学校聘请国外高端专家和团队来柳参与我市高等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和师资队伍培养项目。为高端外国专家来高校工作提供“绿色通道”和较高生活待遇。支持高等学校组织派遣重点课题和科研团队因公出国(境)培训。

  27.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推动高职院校探索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实践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实践活动,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十)推进考试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激发教育活力

  28.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及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推进考试形式、内容和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公平享受义务教育段公办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和升学考试政策,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和升学考试政策。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合理编制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深入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提高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生比例,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学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1%。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内涵发展为重点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把优质多样特色发展作为评价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变办学模式同质化和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做法。

  29.完善考试监督管理机制。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研究建立全市考试招生诚信管理系统,加强对监考教师、考务人员、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完善考试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保证考试安全责任落在实处。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强化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管理,严肃查处普通高中招生违规行为。

  30.推进多元办学体制改革。落实上级及我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在土地、建设、财政、资金贷款、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优惠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通过独资、合资、股份、托管等多种方式办学。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创办国际学校。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导民办学校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依法办学、阳光办学。督促民办学校完善办学行为退出机制,以保障民办学校办学秩序的健康发展。依法规范对民办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及管理,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做大做强,提升办学水平。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组织建设。

  31.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应与教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时兑现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十一)深化师资体系建设,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32.创新教师编制管理体制。定期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进行核定。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无法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的,可通过下达编制控制数的方式解决。学校在编制控制数内,按照公开招聘的规定聘请有教师资格证、学历达标、乐于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员任教,签订劳动合同,与实名制教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由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经费。建立控制数教师与实名制教师管理相互衔接制度。实行编制使用联审机制。编制部门负责审核编制使用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编制使用方式,教育部门负责审核编制使用结构,每年上、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次编制联审会议。

  33.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将原来独立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增设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完善评价标准。按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开展职称评审,改变原职称评价过分强调论文和学历的倾向,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创新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完善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实行职称评聘结合。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内进行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即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及时兑现工资待遇。

  34.完善岗位设置政策。调整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摸清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岗位聘任现状,结合我市发展实际需要,区分学校学段、学校类型、区域差异,提出调整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的方案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批,为教师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晋升空间。完善教师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每三年实施一次全员竞聘,根据竞聘的岗位兑现工资待遇。理顺校长管理权限,实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任期制,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机制。探索实行教师退出机制,教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

  35.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改革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对因报考人数少导致取消招聘的岗位,采取补录的办法,允许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再次报考其他岗位,组织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确定聘用人选。改进完善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制度,给予高校在教师招聘方式、考试环节等方面更多自主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加强职业院校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完善“双师型”教师信息资源库,放宽公办职业院校从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担任教师的入编学历条件。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参照免费师范生和全科教师培养办法,定向培养县级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乡村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已经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以免笔试招聘。

  36.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和心理健康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改进师德教育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建立把师德表现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进修深造等相挂钩的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推进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以提高教师职业能力和道德水平为重点,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坚决依法予以处理。

  37.推进教师、校长交流机制。完善城镇优质师资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制度。继续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三区”(即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切实把教师支教轮教经历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适时选派城镇学校教师、校长到教育先进地区,选派农村学校教师、校长到市区学校挂职学习交流。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定期交流机制。

  38.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机制,建立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激励作用。优化义务教育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式,根据实际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进一步提高非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学校可按规定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通过科技开发经营、技术服务等方式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照有关规定,经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批后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教学点和其他地区教学点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扩大补助范围,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同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距离县城、乡镇远近,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

  39.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完善教师培训体系。积极选派教师、校长参加国家、自治区级培训,构建市、县区、学校三级联动的教师培训体系,分级制定培训规划,基本形成以国培、区培、市级培训为引领,县区培训为支撑,校本研修为基础的教师全员培训格局。建立完善职业院校与高校、企业联合培训教师的有效机制。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建立教师培训专家库。

  (十二)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

  40.加强教育信息化基本条件建设。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实现市、县区、校三级网络高速互联互通,各级各类学校实现“校校通”。提升中小学校生机比,推进网络多媒体教室全覆盖。推广学生学习终端,丰富学科教学工具,全面提升基础软硬件设施、教学资源、应用能力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推进覆盖全市、分布合理、开放开源的智慧教育区域云服务模式。进一步理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运行机制。

  41.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与应用。推进柳州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完善和应用推广,建立完善的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区域教学质量提升和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建立“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的开发应用机制。建设一批区域性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积极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和政策环境,重点在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体制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创新教育模式等方面开展试点。形成柳州特色教育资源与服务体系。

  42.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模式。依托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对学生日常学习情况的大数据采集和分析,优化教学模式,以“人人通”的广泛、深度应用进一步体现“校校通”“班班通”的综合效能。多渠道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整合实践。大胆引进各种信息化新技术应用实践,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常态化、普遍化应用。学校要加强校本资源建设,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校本研修、集体备课、公开课、观摩课、晒课等,以多种形式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的应用。深入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应用与管理能力。

  43.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全面推进柳州智慧教育项目建设,构建与国家、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的柳州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全市教育信息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以及信息安全体系,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机构全面接入云服务平台的管理类应用,为我市教育管理、教育决策等应用提供数据支撑。重点推进电子校务平台,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与校务公开,支持学校服务与管理流程优化与再造,提升管理效率与决策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支撑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十三)实施教育精准扶贫,促进教育公平和谐

  44.全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统筹各类资金计划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地区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每个县办好一所新型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提高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对教育脱贫的贡献度。不断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契合度,提高职业院校学校就业率。中职学校优先录取贫困地区学生,普通高中设立定向扶贫班。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性专项计划,增加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生上全国重点高校和区内第一批招生本科高校的机会。建立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帮扶制度。组织精准帮扶,确保结对帮扶衔接到位。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的结对帮扶体系,全面覆盖贫困地区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整合各类教育资金、资源,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扩大覆盖面,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45.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加大投入,扩大资助规模。对建档立卡户子女给予重点资助,全程帮扶,逐步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即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免除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教育免除学杂费。提高免费午餐实施质量。加大对免费午餐的业务指导力度,确保饭菜质量和膳食安全营养,促进农村学生健康成长。

  46.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开展与教师结对帮扶,强化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与能力。丰富校园生活,结合校外教育基地、乡村青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的设施和场地,合理安排寄宿制留守儿童学校的课余活动内容和时间。关注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心理人格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时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增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政策衔接,确保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加强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及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教育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二)加强党的建设,引领改革创新。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建立完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监督、惩治相结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三)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改革发展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贯彻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确保任务落实。建立健全教育改革发展绩效考评机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县区及学校改革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改革合力。把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作为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重要任务,建立信息反馈、经验交流、定期通报等制度,督促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大力宣传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教育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的权威解读。及时宣传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认真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主动引导社会舆论,深入宣传、增加共识,广泛动员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支持参与教育改革发展,共同推动柳州教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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