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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用法调解  用心做好“娘家人”
  发布日期:2024-05-27 10:50  来源:城中区司法局


近日,一名未婚女子拿着调解协议感激涕零地说:“感谢政府,感谢妇联,感谢法援中心,谢谢你们帮助我,维护我的权益,让我重新开始了新生活!”在城中区妇联和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共同调解下,一名未婚先孕女子与其前男友的情感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24年5月19日,一女子打电话至12345政府热线寻求帮助:这位刚大学毕业的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了,其男友不想要孩子,要求其流产,双方产生矛盾,也闹到过派出所,经协商男方给予3000元人流费,并拉黑彼此联系方式。后女子的家人得知后非常不满,认为人流手术对女孩子的身体影响大,3000元打断“太便宜对方”了,故寻求妇联的帮助。随后,城中区妇联联系到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城中区法律援助了解事情经过后,本着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024年5月22日下午,当事女子在其哥哥的陪同下到法援中心与男方进行调解,妇联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律师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后,了解到二人感情现已破裂,对打掉孩子双方均同意,女方提出由男方支付相应手术费、营养费、误工费、术后治疗费7100元、外加精神损失费5000元,共计12100元,此外男方应向女方赔礼道歉。男方表示自己刚开始工作,没有存款,收入也不高且女方也有一定责任,不应由自己全部承担。而女方哥哥态度强硬地认为男人做事要有担当,自己犯下的错误就要一力承担。双方对此产生不同意见,眼看调解进入僵持,工作人员马上将双方分开,分别对两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妇联大姐先对女方进行了安抚,再以唠家常的形式进一步掌握了女方的思想动态,从而进行一定的心理疏导,在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女方同意将精神损失费从5000元降到3000元。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负责对男方进行劝解,重点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判例,从矛盾的根源、人与人的关系沟通、法律法规的遵守等方面对男方进行了劝解、疏导。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解开心结,都同意各退一步,男方最后以10100元进行补偿,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男方当场一次性支付女方补偿费用并向女方道歉。

至此,该起感情纠纷以调解的方式画上圆满句号。这并不是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城中区妇联首次携手解决矛盾纠纷,此前,处理过很多起妇女、未成年人事件,区妇联积极引导当事人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并在该中心的介入下,通过法律咨询、诉讼、调解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后,城中区司法局将继续运用好“枫桥经验”,强化与妇联的沟通协作,利用“城中区妇女儿童一站式维权咨询服务窗口”、城中区婚调委平台,搭建“法律服务、矛盾调解、心理疏导”三位一体维权服务阵地,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到农村、到基层,促进纠纷共防、矛盾共调、诉讼共解,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越织越密,全方位提升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水平。


附图:

(信息员:梁丽鸿  审核领导:黄芳芳  联系方式:209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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