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提出,强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完善失信惩戒系统,细化信用惩戒分级机制,修订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规定,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
《意见》指出,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切实实施民法典,出台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贯彻合同自由、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合法交易行为,畅通商品服务流通,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发挥司法裁判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平衡利益、定分止争功能,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
构建虚假诉讼预防、识别、惩治机制,依法严惩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路径,推动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
支持建设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加强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权利质押、价值认定和利益分配等产生的纠纷,依法支持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依法保护数据权利人对数据控制、处理、收益等合法权益。加强数据产权属性、形态、权属、公共数据共享机制等法律问题研究,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规则。
《意见》强调,支持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依法审理涉油气期货产品、天然气、电力、煤炭交易等纠纷案件,依法严惩油气、天然气、电力、煤炭非法开采开发、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资源合法有序开发利用。研究发布司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司法政策,妥善审理涉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碳交易产品担保以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涉碳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纠纷案件,助力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照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国际标准的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加大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在考评工作中的比重。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制定出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规划,建立营商环境定期会商机制。依托司法大数据,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分析研判机制。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意见》及配套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详细介绍了“司法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30条”的相关情况。
杨万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支持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该《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这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市场和法治的关系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等等。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贯彻实施民法典、完善公平竞争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推出系列重大举措,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意见》对近年来人民法院相关工作经验进行系统总结,以文件形式进行成果固化,既是思想认识上的升华,也是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更好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
第二,这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制度支撑。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害在“统一”二字。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执行工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依法维护市场基础规则和市场交易秩序统一,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责。对此,中央《意见》多项工作部署直接涉及人民法院工作职责,如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创新等。不仅如此,中央提出的其他重大改革发展举措,都需要人民法院积极跟进服务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意见》紧紧围绕中央部署要求,推出系列贯彻落实和服务保障措施,有利于全国法院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行动方向,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第三,这是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遵循。市场经济需要法治保障,也是法治发展的重要驱动。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既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意见》,认真对照中央意见有关精神,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审视,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同时,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法治需求,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对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意见》的主要内容方面,杨万明表示《意见》共7部分30条,概括起来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意见》第一部分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紧紧围绕党中央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举措。《意见》第二至第六部分对标对表中央文件精神,科学研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人民法院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坐标定位,紧紧围绕“统一”二字做好文章,打出“五个统一”服务保障组合拳: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包括助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包括支持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支持建设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支持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支持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与港澳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衔接;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包括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助力提升商品质量、支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包括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意见》第七部分要求建立健全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主要包括:系统集成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举措,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司法和智慧法院建设,切实满足市场主体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完善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机制,努力以裁判规则统一引领、规范、保障市场规则统一;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加强组织实施保障,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针对《意见》的创新亮点,杨万明表示,《意见》的主要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五个统筹”:
一是统筹司法各领域精准发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密切相关。《意见》将中央要求与人民法院职能逐一链接,从立案、审判、执行各方面提出全方位的服务保障措施,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进行立体式保护,可以说实现了人民法院各领域、各条线、各层级力量的总动员。
二是统筹各方力量综合施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注重加强与各方面配合协作,如要求推进建立破产工作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建立营商环境定期会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衔接联动机制,推进统一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裁判规则与执法标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联动体系等,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统筹市场各环节全面保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由各环节、各要素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意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市场主体、要素、规则、秩序统一保护,统筹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加强“田间管理”,力求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全天候、无死角服务保障。
四是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一体推进。外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的延伸。《意见》坚持内资与外资平等保护,要求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同时,要求大力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依法保护“走出去”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五是统筹宏观要求和具体措施合理搭配。《意见》既有一般性规定和理念性要求,明确人民法院打击什么、保护什么,告诉市场主体法治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同时又立足审判职能提出一系列实打实的服务保障举措,如适时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发布司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司法政策,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研究制定审理涉税犯罪案件司法解释等,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为便于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精神和要求,本次发布会配套发布一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涉及市场主体、要素、规则、秩序等各个方面,社会反响较好,这次集中统一发布,供社会各界参考。
(信息员:陈艳 审核领导:罗明宇 联系电话:07722898925)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提出,强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完善失信惩戒系统,细化信用惩戒分级机制,修订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规定,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
《意见》指出,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切实实施民法典,出台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贯彻合同自由、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合法交易行为,畅通商品服务流通,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发挥司法裁判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平衡利益、定分止争功能,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
构建虚假诉讼预防、识别、惩治机制,依法严惩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路径,推动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
支持建设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加强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权利质押、价值认定和利益分配等产生的纠纷,依法支持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依法保护数据权利人对数据控制、处理、收益等合法权益。加强数据产权属性、形态、权属、公共数据共享机制等法律问题研究,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规则。
《意见》强调,支持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依法审理涉油气期货产品、天然气、电力、煤炭交易等纠纷案件,依法严惩油气、天然气、电力、煤炭非法开采开发、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资源合法有序开发利用。研究发布司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司法政策,妥善审理涉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碳交易产品担保以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涉碳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纠纷案件,助力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照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国际标准的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加大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在考评工作中的比重。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制定出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规划,建立营商环境定期会商机制。依托司法大数据,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分析研判机制。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意见》及配套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详细介绍了“司法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30条”的相关情况。
杨万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支持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该《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这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市场和法治的关系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等等。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贯彻实施民法典、完善公平竞争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推出系列重大举措,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意见》对近年来人民法院相关工作经验进行系统总结,以文件形式进行成果固化,既是思想认识上的升华,也是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更好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
第二,这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制度支撑。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害在“统一”二字。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执行工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依法维护市场基础规则和市场交易秩序统一,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责。对此,中央《意见》多项工作部署直接涉及人民法院工作职责,如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创新等。不仅如此,中央提出的其他重大改革发展举措,都需要人民法院积极跟进服务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意见》紧紧围绕中央部署要求,推出系列贯彻落实和服务保障措施,有利于全国法院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行动方向,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第三,这是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遵循。市场经济需要法治保障,也是法治发展的重要驱动。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既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意见》,认真对照中央意见有关精神,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审视,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同时,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法治需求,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对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意见》的主要内容方面,杨万明表示《意见》共7部分30条,概括起来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意见》第一部分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紧紧围绕党中央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举措。《意见》第二至第六部分对标对表中央文件精神,科学研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人民法院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坐标定位,紧紧围绕“统一”二字做好文章,打出“五个统一”服务保障组合拳: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包括助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包括支持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支持建设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支持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支持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与港澳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衔接;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包括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助力提升商品质量、支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包括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意见》第七部分要求建立健全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主要包括:系统集成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举措,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司法和智慧法院建设,切实满足市场主体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完善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机制,努力以裁判规则统一引领、规范、保障市场规则统一;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加强组织实施保障,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针对《意见》的创新亮点,杨万明表示,《意见》的主要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五个统筹”:
一是统筹司法各领域精准发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密切相关。《意见》将中央要求与人民法院职能逐一链接,从立案、审判、执行各方面提出全方位的服务保障措施,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进行立体式保护,可以说实现了人民法院各领域、各条线、各层级力量的总动员。
二是统筹各方力量综合施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注重加强与各方面配合协作,如要求推进建立破产工作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建立营商环境定期会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衔接联动机制,推进统一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裁判规则与执法标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联动体系等,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统筹市场各环节全面保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由各环节、各要素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意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市场主体、要素、规则、秩序统一保护,统筹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加强“田间管理”,力求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全天候、无死角服务保障。
四是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一体推进。外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的延伸。《意见》坚持内资与外资平等保护,要求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同时,要求大力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依法保护“走出去”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五是统筹宏观要求和具体措施合理搭配。《意见》既有一般性规定和理念性要求,明确人民法院打击什么、保护什么,告诉市场主体法治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同时又立足审判职能提出一系列实打实的服务保障举措,如适时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发布司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司法政策,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研究制定审理涉税犯罪案件司法解释等,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为便于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精神和要求,本次发布会配套发布一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涉及市场主体、要素、规则、秩序等各个方面,社会反响较好,这次集中统一发布,供社会各界参考。
(信息员:陈艳 审核领导:罗明宇 联系电话:0772289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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