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
【区政管办】城中政务发〔2020〕3号 关于印发《2020年城中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6 17:10  来源:城中区改版信息发布组

柳州市城中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城中政务发〔2020〕3

                                                            

关于印发《2020城中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文件,为做好城中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定《2020年城中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城中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2020城中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工作部署,今年城中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文件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主动作为、担当实干,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易办”改革为主线,以开展政务服务改革创新突破年为抓手,着力推进“固本强基”“改革攻坚”“质量提升”“融合发展”“效能强化”“精准解读”“提质增效”七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助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的总目标。

一、开展“固本强基”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1.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为着力点,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力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9〕96号)文件部署,打造简易、快捷、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城中区政务服务综合水平保持柳州市前列。全面推进落实《2020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高效便民的创新服务举措,全力推动城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改革攻坚”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放管服”落地见效

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秉承“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推动各项改革落到实处、解民所忧。

2.继续严格落实“应进必进”集中办理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

3.落实政务服务“全城通办”改革。配合柳州市政府进一步拓展完善“通办地受理、归属地审批”“通办地受理、通办地审批”的服务模式。2020年底前,实现至少500项事项“全城通办”。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

4.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服务模式。探索在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推行分领域“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实施受、审分离。建立“无差别受理专窗”,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范,以“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为标准,全面推进“一窗通办”。进一步完善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机制,将“一窗无差别受理”服务模式向有条件的街道延伸;2020年底前实现无差别全科受理事项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

5.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下放、取消、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继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梳理公布工作。严控新设行政许可,除国家和自治区按规定新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外,一律不得私自设立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优化审批服务,依法依规实现行政许可管理事项优化调整,探索通过整合实施的方式,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

6.深化“一事通办”和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进一步梳理十类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压缩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完善。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逐步增加“一次不用跑”事项数量,扩大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梳理城中区100个套餐目录,实行“一表申请”。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深化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推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制。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

8.上线应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强网上中介超市运营管理,逐步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制度建设,制定评价细则等配套制度,强化承诺时间、合理收费、质量要求、评价标准“四统一”管理机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推动中介服务时限提速50%以上。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扩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认知度、参与度。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力支撑营商环境改革优化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惠民便企为核心,着力夯实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重点营商环境指标在全区的排名。

9.持续深化商事登记改革。不断优化企业开办登记,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探索企业开办智能化审批。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政管办,城中区税务局

10.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探索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运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健全“联审联办”工作机制,实现各审批部门间收件材料及审批结果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政管办

11.提升“水电气”领域接通、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水电气”专窗工作机制,实现“一套材料”申请。加快推进“水电气”领域信息共享。加强“水电气”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指导督促“水电气”企业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报装流程优化工作。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自然资源局、市交警支队城中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政管办

13.提升政务服务综合水平。全力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政务服务满意度达到97%以上。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

四、开展“融合发展”专项行动,全力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构建覆盖全市的多级联动、部门协同、线上线下、便企惠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大“一网通办”改革力度,搭建全程留痕的服务监督体系,夯实政务服务基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15.加大“一网通办”改革力度,探索推行电子证照的试点应用。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网站,在城中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手机应用“掌上办”,为群众、企业提供多渠道的办事服务。着力打造“不见面审批”,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可办率”向网上“办理率”全面提升。稳步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加快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逐步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共享,推动政务服务大提速。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

五、开展“效能强化”专项行动,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16.统筹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

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督促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和平台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强化人员管理和考核,督促问题整改。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区社保分中心、个体分厅、税务分中心

17科学设置政务服务评价标准。有区政管办制定适用于城中区的政务服务的“好差评”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按照统分结合、分级分类的方式,细化“好差评”评分指标,完善评价方法,推动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区社保分中心、个体分厅、税务分中心

18.畅通评价渠道。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展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和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相结合的评价服务机制。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好差评”系统功能,构建PC端、短信、APP、小程序、服务热线及政务服务中心评价器等评价渠道体系,确保服务对象能够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实时评价。根据实际,探索以多种形式开展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对近年来自治区政府下放、取消、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配合开展做好第三方评估。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区社保分中心、个体分厅、税务分中心

19.用好评价成果。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政务服务情况、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各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和单位,区社保分中心、个体分厅、税务分中心

六、开展“精准解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抓住“政府政策”关键点,深入拓展政策说明会解读的“精准性”,加强政务信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20.着眼稳定预期,完善政府政策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按照《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说明会实施办法》(柳政办〔2019〕8号)、《柳州市建立政府政策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柳政规〔2019〕36号)文件精神要求,提前谋划说明会主题、选定对象,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挥部门、街道和社区(村)联动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不断增强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责任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2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一方面要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疫情发布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22.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

责任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23.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提高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各级各部门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充分利用好“政策说明会”成果,加强与市场、代表企业、各界社会人士等沟通,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重点推动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24.聚焦政策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以及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措施,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责任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25.聚焦政府机构权力运行,完成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进一步理清部门的权责关系,全面梳理本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责任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2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规范第三方评估。一方面要认可采纳第三方评估作为推动工作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要注意防范纠正第三方评估中出现的一些形式主义、不正之风等苗头性问题。

责任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27.提升工作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部门对照本系统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主动梳理本部门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同步调整本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内容,各部门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标准指引的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探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和农村延伸。

责任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28.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的宣传培训力度,使本部门人员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责任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七、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坚持四个“立足”,从制度、服务、监管、宣传四个方面着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31.立足统一规范,强化制度建设。拓展进场交易项目类别,推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外项目按统一制度规则进平台交易,强化平台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好差评”制度,推动服务机构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32.立足公平公正,强化协同监管。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持续组织社会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外部监督作用。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抽查检查及投诉举报机制,依法纠正和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分析交易数据,及时发现风险点,研判市场主体潜在异常行为,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中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问题,领导小组指导各部门落实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尽职履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的职责,于2020年6月25日、12月25日反馈进展情况报告至区政管办。对涉及由多个配合单位完成的任务,第一牵头单位要强化组织协调,主动与配合单位对接,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合力完成目标任务,于2020年6月20日、12月20日反馈进展报告至第一牵头单位。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制定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定期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县区和部门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宣传小折页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介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特点、功能,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推介行政审批改革新成效、新亮点、新经验,扩大柳州在广西的影响力,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获得感。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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