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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09-14 10:0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消费食品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放心、舒心、愉快的节日,城中区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 节令食品细心选

月饼作为中秋佳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消费者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不要购买“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月饼,对于过度包装的月饼也应自觉抵制,理性消费。食用月饼前,要查看其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一旦发现异常,不要再食用。另外,不能用月饼代替正餐。食用月饼要因人而异,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特殊人群,即使是食用 “无糖月饼”,也要严格控制食用量,不可多吃。

二、节日聚餐需注意

家庭聚餐时,消费者应从正规的超市商店或农贸市场选购食品或食材,居家用餐时要注意“现买、现做、现吃”。注意“五不购买”,不购买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不购买不明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不易分辨的野菜等高风险食材;不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和水产品;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食品。熟制食品室温存放不超过2个小时,冰箱保存的食品食用时一定要重新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卫生条件好、环境整洁、评价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注意食材是否新鲜,食物是否烧熟煮透,避免或少吃“生、冷、硬”食物等情况。

三、光盘行动需践行

积极倡导吃多少点多少、剩菜打包光盘树立健康饮食、科学养生的理性消费理念,自觉做到酒席不铺张、宴请不浪费,养成节俭用餐的良好习惯;就餐时尽量采用自助、分餐,自觉使用公勺公筷。增强节约意识,倡导按需点餐,吃不完的食物建议打包带走,切勿浪费。

四、消费维权需牢记

购买食品及外出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和保留好消费票据凭证,以备追溯调查和消费维权时及时举证。进餐后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立即进行自救,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医院诊疗。对于消费或就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通讯员:罗祥益,审核领导:陈菲菲,联系电话:0772-2824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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