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城中市监〔2022〕51号
关于印发城中区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
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信息中心:
现将《关于印发城中区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市场监管所参照认真执行。
2022年8月10日
城中区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
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普通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展秋季学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户、食杂店、食品小超市、校外托管机构等重点检查场所,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杜绝销售“三无”食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安全有毒有害产品及违法经营行为。推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二、检查对象
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三、时间安排
从8月22日起至9月22日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守查保”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进行生产加工。严格依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以及购进渠道不明、索证索票不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监督抽检,加强核查处置。
结合城中区本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针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样送检,在专项检查期间,对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全覆盖抽样。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完成不合格批次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结合专项检查行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商户,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道市场监管所要合理安排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请各街道监管所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附件《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检查照片报送食品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朗朗 19167199057。
附件: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 单 位 | 数 量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 家次 | |
责令整改数家次 | 餐饮(家次) | |
食品销售(家次) | ||
完成整改数下达责令整改数 | 餐饮(家次) | |
食品销售(家次) |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 罚没金额(元) | |
移送案件数 | (件) |
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 2022年8月10日 |
(信息员:谢莉 审核领导:张仁学 联系电话:0772-26270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城中市监〔2022〕51号
关于印发城中区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
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信息中心:
现将《关于印发城中区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市场监管所参照认真执行。
2022年8月10日
城中区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
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普通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展秋季学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户、食杂店、食品小超市、校外托管机构等重点检查场所,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杜绝销售“三无”食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安全有毒有害产品及违法经营行为。推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二、检查对象
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三、时间安排
从8月22日起至9月22日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守查保”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进行生产加工。严格依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以及购进渠道不明、索证索票不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监督抽检,加强核查处置。
结合城中区本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针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样送检,在专项检查期间,对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全覆盖抽样。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完成不合格批次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结合专项检查行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商户,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道市场监管所要合理安排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请各街道监管所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附件《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检查照片报送食品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朗朗 19167199057。
附件: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 单 位 | 数 量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 家次 | |
责令整改数家次 | 餐饮(家次) | |
食品销售(家次) | ||
完成整改数下达责令整改数 | 餐饮(家次) | |
食品销售(家次) |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 罚没金额(元) | |
移送案件数 | (件) |
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 2022年8月10日 |
(信息员:谢莉 审核领导:张仁学 联系电话:0772-262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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