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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柳州市小学、初中休学、复学、转学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07-20 10:30 

柳州市小学、初中休学、复学、转学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柳州市小学、初中休学、复学、转学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

办理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

办理材料

一、休学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的载明休学原因的休学申请书(原件,1份);

2.因病需长期治疗无法正常学习的,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3.因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提供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长期无法正常学习的,提供与该原因有关的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二、复学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的载明复学原因的复学申请书;

2.原因病休学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

3.原因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而休学的,提供国外、境外就读经历的相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原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长期无法正常学习而休学的,提供该原因消失的有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休学期满,符合复学情况,经过批准,学校安排。

三、转学

(一)转入

1.《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转入学校盖章)

2.家庭户口簿或侨胞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提供户主页和学生页即可)

3.父母工作证明、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居住证明(因家庭跨市、县搬迁转学的需提供)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就近入学为原则。如转入学校学额已满,由所在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有关学校接收。

(二)转出

不需办理材料,由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学校做好登记

办理流程

.休学及复学

1.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审核同意的,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主管教育局审核后,并将审核结果告知转入学校;

4.主管教育审核同意的,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为学生保留学籍(恢复学籍)。

.转学

学生及家长填写转学联系表并提供相关材料——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的,转入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办理时间

学期内

办理地点

学生只需到转学学校提出申请,其他审批流程均在学籍系统办理

办理时限

学校、主管教育局各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柳北区教育局:2805621

城中区教育局:2094744、2021831

鱼峰区教育局:3163324

柳南区教育局:3726390、3715758

柳江区教育局:7214188

柳东新区教育局:3116570、2608526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3310675

柳州市教育局:2815947、2815945

收费情况

免费

申请表格下载等

《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广西柳州市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广西柳州市中小学生复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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