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
柳政函〔2020〕35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市区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8-04 10:25  来源:城中区民政局

柳政函〔2020〕35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市区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批复

市民政局:

《柳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请示》(柳民报〔2020〕41号)收悉。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公布的2019年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确定,2020年柳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1245元。

二、市区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公布的2019年柳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2020柳州市市区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615元。

三、上述标准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在上级有关政策不调整的情况下,柳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确定;市区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我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市政府不再另行公布。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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