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
关于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29 17:30 

从2022年6月1日开始,柳州市正式执行新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新增8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不需要先使用完个人账户、执行全区统一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调整起付标准及提高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新政策较原来慢性病政策有了较大调整,给全市慢性病患者带来了福音。

一、新增8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新政策在原来门诊慢性病的基础上增加了8个门慢病种,分别为耐药性结核病、肺动脉高压、阿尔茨海默病、艾滋病、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心房颤动、支气管哮喘(限中度及以上)、抑郁症(限重度)。

二、不需要先使用完个人账户

不再执行使用完个人账户后进入统筹报销的规定。个人账户可以用来支付起付标准及需要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执行全区统一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报销比例: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报销比例:

四、调整起付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有多个门诊慢性病的,起付线按最高的病种扣取。

五、提高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

注意: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这三个慢性病合并住院计算年度支付限额。

最新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参保人员可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Index)进行查询,也可关注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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