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经营单位、学校、卫生计生监督所:
现将《城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准备,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城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实施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3〕2号)精神,按照2023年广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确保我区顺利完成国家双随机和自治区双随机任务,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6月8日至11月10日。
二、抽查事项
(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1.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2.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3.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检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4.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5.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持续巩固“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打击整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广西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消毒产品的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
2.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开展卫生巡查和水质自检情况。
3.尘毒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工作场所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等尘毒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情况、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健康培训情况等。
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和设置人类精子库机构资质、制度建立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5.全区乡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管理情况。
(三)柳州市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协同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做好药品管理、放射诊疗设备和医疗废物处置等领域的联合抽查。
三、组织实施
(一)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由国家疾控局代为抽取,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任务发放。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需及时下载任务清单并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监督处。广西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计划制定任务抽取规则、方式及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分配抽查任务。柳州市随机监督抽查内容由城区卫生监督所自行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抽取。
(二)在执行国家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被抽取的卫生监督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抽查任务的,由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发函说明情况、统一收集名单并加盖公章,报市级卫监所,有市级卫监所向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审核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不得擅自合并或删除有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底档。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由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进行调整;广西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由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运维公司负责进行调整。
(三)抽查任务中涉及的检测任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四)检查方式包括实地核查、书面检查、抽样检验等。实地核查时,现场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各检查人员要按照所匹配的检查对象,明晰抽查任务、检查事项、检查流程和要求,合理制定实地检查时间和路线。在实施检查前,要通过查阅登记监管等资料,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通知联系,填写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做好事前准备,提高实地检查的针对性,对监管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四、抽查结果公示
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将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按照计划要求,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及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双随机功能模块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监督员在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城中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联系人:曾馥郁,电话:0772-2021821。
附件:1.2023年国家实施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3年国家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3年国家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3年国家实施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3年国家实施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信息员:曾馥郁,审核领导:陈庆锋,联系电话:2021821)
各医疗机构、相关经营单位、学校、卫生计生监督所:
现将《城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准备,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城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实施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3〕2号)精神,按照2023年广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确保我区顺利完成国家双随机和自治区双随机任务,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6月8日至11月10日。
二、抽查事项
(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1.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2.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3.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检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4.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5.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持续巩固“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打击整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广西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消毒产品的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
2.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开展卫生巡查和水质自检情况。
3.尘毒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工作场所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等尘毒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情况、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健康培训情况等。
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和设置人类精子库机构资质、制度建立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5.全区乡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管理情况。
(三)柳州市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协同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做好药品管理、放射诊疗设备和医疗废物处置等领域的联合抽查。
三、组织实施
(一)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由国家疾控局代为抽取,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任务发放。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需及时下载任务清单并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监督处。广西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计划制定任务抽取规则、方式及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分配抽查任务。柳州市随机监督抽查内容由城区卫生监督所自行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抽取。
(二)在执行国家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被抽取的卫生监督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抽查任务的,由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发函说明情况、统一收集名单并加盖公章,报市级卫监所,有市级卫监所向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审核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不得擅自合并或删除有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底档。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由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进行调整;广西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由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运维公司负责进行调整。
(三)抽查任务中涉及的检测任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四)检查方式包括实地核查、书面检查、抽样检验等。实地核查时,现场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各检查人员要按照所匹配的检查对象,明晰抽查任务、检查事项、检查流程和要求,合理制定实地检查时间和路线。在实施检查前,要通过查阅登记监管等资料,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通知联系,填写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做好事前准备,提高实地检查的针对性,对监管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四、抽查结果公示
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将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按照计划要求,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及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双随机功能模块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监督员在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城中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联系人:曾馥郁,电话:0772-2021821。
附件:1.2023年国家实施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3年国家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3年国家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3年国家实施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3年国家实施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信息员:曾馥郁,审核领导:陈庆锋,联系电话:20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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