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20214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21630日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附件1《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三、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仅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营业执照采集经营范围信息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分别注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改备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92期)二、备案方式 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全区“多证合一”登记范围,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办理方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记载“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相关经营范围条目有调整的,以市场监管总局调整的条目表述为准),即可开展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单独取得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得到什么

1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食品安全保障信号,增强消费信心,促进消费。

2有助于提升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的市场信誉和竞争力。

3方便政府部门实施精准化、高效化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健康。

4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避免不正当竞争。

政策及术语解读

【政策法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相关解读: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允许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合法凭证。

“主体业态”:指食品经营主体的主要经营形式,如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

“经营项目”:具体说明许可经营的食品类别,如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

“冷食类食品制售”:一般指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食品制作和销售,如凉拌菜。

“生食类食品制售”:指制作和销售可以直接食用、无需再次加工处理的生的食品,如生鱼片。

谁能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体:

各类餐饮企业、饭店、餐馆等。

食品销售企业,如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等。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的单位或个人。

在哪里申请

线上申请: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从主题集成服务模块找到“医药商服务专题”选择“综合类服务”。

https://bg.yjj.gxzf.gov.cn/qyzwfw/oauth/qylogin?sxbm=null

申请条件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申请材料

申请书(表)的受理标准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完整、准确;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4.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或者 申请单位填写并由本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而单位没有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有什么要求

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严格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存放食品,确保食品品质。

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持续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来源、规格等信息。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

注意事项

2021630日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附件1《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三、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仅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营业执照采集经营范围信息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分别注明。”

常见问题

问题:保健食品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解答:不需要。2021630日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附件1《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三、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仅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营业执照采集经营范围信息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分别注明。”

常见错误示例:保健食品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问题:食用农产品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解答:不需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常见错误示例: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内容漏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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