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是指医疗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获得合法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许可证书的过程。它是确保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运营,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发放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有什么用

获得合法身份:能够明确医疗机构的合法地位,使其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

增强患者信任:让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更有信心。

利于行业管理:方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有效监管和管理。

保障医疗质量:促使医疗机构不断提升自身水平以符合许可要求,从而保障医疗质量。

促进持续发展:为医疗机构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相关政策

相关政策:

医疗机构的设置、登记、校验、执业规范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站、所、室)、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门诊部、诊所、护理院(站)、医务室、卫生保健所、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医药、计划生育服务等机构在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和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经依法批准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管理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在完成《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后,应当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以及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香港、澳门医疗服务提供者开设个体诊所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 四、《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5月15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发布)第十五条 获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类别和规模,确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新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柳政发(2017))附件第106项、《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柳政发(2019)43号)附件3第205项的相关规定,柳州市城中区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新办执业登记由柳州市城中区卫健局负责实施。

术语解读

相关解读: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是医疗机构合法从事医疗服务的凭证,表明该机构经过审核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诊疗科目”:指医疗机构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具体科目类别,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

“床位规模”:指医疗机构所拥有的病床数量。

“校验”: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和审核,以确认其是否仍符合许可要求。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对医疗机构开展的各类医疗技术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规范应用。

“医疗机构名称”:经过核准登记,用于识别和区分不同医疗机构的特定称谓。

“法定代表人”:代表医疗机构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个人。

谁能申请

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在哪里办

线下办理:现场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向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办证大厅11卫健窗口。

咨询电话:2831682  2615192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线下办理处领取并按样表填写)

2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提交原件,写明委托谁办理什么具体事项,委托的有效期限和受委托人的权限,有委托人的签名和手印,法人单位的加盖公章。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本人签名后按手印。)

3房屋建筑设计或业务用房平面图 (委托书提交原件,写明委托谁办理什么具体事项,委托的有效期限和受委托人的权限,有委托人的签名和手印,法人单位的加盖公章。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本人签名后按手印。)

4主要仪器设备清单目录(标注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管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标注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单(标注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7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8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医护人员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9消毒供应设施配置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方案(法定代表人签名,标注提交日期后加盖申请人公章)

办理流程

一、申请阶段
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审核阶段
  1.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核材料是否齐全,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也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 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 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是否齐全,之后进入专家现场评审环节。
三、审批阶段
  1. 专家现场评审后,承办人审查。
  2. 承办人审查通过后,负责人审核。
  3. 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四、决定阶段
制作决定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6:00

办结时间:23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5年,但须要每年按期申请校验。

是否收费

申请办理无需缴纳其他费用。

常见问题

申请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答: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

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答:有效期为5年,每年按期申请校验,到期申请换证。

场所变更后许可证如何处理?

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申请,变更执业新地址按新的医疗机构重新申请办理;变更到其他城区需先注销,再重新向所在城区申请办理。

如果申请被拒,原因有哪些?

答:可能是材料不全、条件不符、存在违规行为等。

医疗机构外设的门诊、分部、分院也需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吗?

答: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必须坚持“一点一证”。医疗机构外设的门诊、分部、分院按设置审批权限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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