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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体广电旅游局】致城中区各文化娱乐企业(场所)的安全经营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01-31 10:20  来源: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柳州市城中区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致城中区各文化娱乐企业(场所)的安全经营告知书

城中区各娱乐、剧本(密室逃脱)、网吧等场所:

为深刻汲取各地火灾和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辖区文旅行业安全工作,防范遏制安全生产和经营事故,现将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有关要求通告各企业(场所),请认真对照抓好落实。
一、制定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制度并落实相关要求,压实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履职,加强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杜绝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杜绝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营业期间违章动火动焊,密切关注周边单位(场所)用火动焊,做好安全防范;
四、严禁占用、堵塞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及时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指派专人定期检查场所内的所有消防设施,确保每间包房内都张贴有安全(消防)疏散示意图;每处消防门上方都安装消防应急灯并接通电源,可正常使用;
六、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电路、煤气管道进行检测,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新,严格按期整改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营业期间场所安全;对消防部门和专业机构指出的消防安全和责令整改(停业)等要求,要严格无条件执行;
    七、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演练,熟悉消防设施操作,有相关培训演练佐证记录;
八、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场所内禁止吸烟;

九、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柳州市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信息员:林滢滢    审核领导:张莹莹    电话:26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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