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城中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升“依法治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推进治理体系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局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我局依法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及时制定本单位权责清单、自由裁量权、四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审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新设行行政许可。2023年本部门无新设或变相设定新行政许可。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柳州市决定取消或下放及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并印发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以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经清理,我局无各类无依据、不合理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区政府办的指导,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2023年我局未起草规范性文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执法工作,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严格规范。结合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并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配合推进城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时在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发布“双公示”相关信息,2023年我局无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公现象。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本级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柳办〔2019〕106号)文件精神,2019年起将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相关机构承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划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我局配合市局依法履行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畜牧方面,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做好2023年兽药市场安全监管,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购进和使用养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我局对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生产记录、饲料兽药进货和使用记录、消毒记录进行监督检查,以出栏生猪、肉禽等养殖户为重点,监督其是否建立生产档案、免疫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产品出栏是否符合兽药休药期的要求,是否存放和使用违禁药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不合格投入品;检测饲料、猪尿液残留中是否含有三聚氰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加强检测,抓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在监督检查畜禽养殖场过程中对部分猪养殖场进行尿样兽药残留检测,猪尿样兽药残留检测均合格,未发现;对部分水产养殖场进行鱼肉采样快检,快检结果阴性,全部合格。及时开展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文件通报的每一批假劣兽药查处工作,加强辖区兽药经营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共开展假劣兽药、兽用生物制品查处等专项行动,对辖区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结果上看,辖区兽药经营企业都能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出售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存在出售违法违规、即将到期及过期的饲料添加剂、兽药的行为,所销售的兽药产品都有二维码,能在追溯系统中查询到产品信息。
农业方面,坚持做好农药等农产品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工作。2023年,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对辖区内两家农药经营店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在门店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和豇豆易检出常超标农药清单。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印发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易检出常超标农药清单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给各街道办,通过各涉农街道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村协管员发放宣传资料给农户。并将相关宣传资料张贴于各行政村宣传栏、通过村民小组微信群转发,确保宣传到位。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余份。今年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机检查2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
(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我局按相关要求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预案,开展一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疫情防控法治体系。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深入推进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积极调查农业、水利矛盾纠纷。2023年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情况。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今年没有发生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和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承办的举报投诉案件均依法按时高质量办结,完善举报投诉登记制度,畅通举报渠道。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农业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2023年主动公开本级工作文件9件,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4项,公开部门工作动态38条。
(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举办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环江村法治广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完成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我局切实履行推进党组书记为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农业农村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因为编制限制,无条件招录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农业农村法治队伍当中来,只能向司法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咨询。现有负责法治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因此,具有专业法治素质和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紧缺。
(二)学法、普法形式不够丰富
由于现在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村剩余人口多为老人、妇女、儿童,受众群体缩小,普法宣传活动难以开展、效果难以保证。多数宣传方式为贴标语、发传单、挂横幅,宣传内容多以单一的法条和法律解释为主,内容死板生硬,不易被村民所接受,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是继续推动严格公正执法,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通过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对执法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水平。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农业农村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把“放管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规范化建设,集中行使农业、畜牧业、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能,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户的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学法尊法用法氛围。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林立军 联系电话:0772-2614744)
2023年,城中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升“依法治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推进治理体系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局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我局依法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及时制定本单位权责清单、自由裁量权、四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审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新设行行政许可。2023年本部门无新设或变相设定新行政许可。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柳州市决定取消或下放及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并印发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以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经清理,我局无各类无依据、不合理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区政府办的指导,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2023年我局未起草规范性文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执法工作,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严格规范。结合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并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配合推进城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时在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发布“双公示”相关信息,2023年我局无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公现象。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本级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柳办〔2019〕106号)文件精神,2019年起将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相关机构承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划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我局配合市局依法履行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畜牧方面,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做好2023年兽药市场安全监管,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购进和使用养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我局对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生产记录、饲料兽药进货和使用记录、消毒记录进行监督检查,以出栏生猪、肉禽等养殖户为重点,监督其是否建立生产档案、免疫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产品出栏是否符合兽药休药期的要求,是否存放和使用违禁药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不合格投入品;检测饲料、猪尿液残留中是否含有三聚氰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加强检测,抓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在监督检查畜禽养殖场过程中对部分猪养殖场进行尿样兽药残留检测,猪尿样兽药残留检测均合格,未发现;对部分水产养殖场进行鱼肉采样快检,快检结果阴性,全部合格。及时开展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文件通报的每一批假劣兽药查处工作,加强辖区兽药经营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共开展假劣兽药、兽用生物制品查处等专项行动,对辖区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结果上看,辖区兽药经营企业都能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出售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存在出售违法违规、即将到期及过期的饲料添加剂、兽药的行为,所销售的兽药产品都有二维码,能在追溯系统中查询到产品信息。
农业方面,坚持做好农药等农产品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工作。2023年,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对辖区内两家农药经营店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在门店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和豇豆易检出常超标农药清单。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印发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易检出常超标农药清单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给各街道办,通过各涉农街道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村协管员发放宣传资料给农户。并将相关宣传资料张贴于各行政村宣传栏、通过村民小组微信群转发,确保宣传到位。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余份。今年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机检查2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
(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我局按相关要求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预案,开展一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疫情防控法治体系。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深入推进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积极调查农业、水利矛盾纠纷。2023年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情况。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今年没有发生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和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承办的举报投诉案件均依法按时高质量办结,完善举报投诉登记制度,畅通举报渠道。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农业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2023年主动公开本级工作文件9件,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4项,公开部门工作动态38条。
(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举办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环江村法治广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完成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我局切实履行推进党组书记为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农业农村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因为编制限制,无条件招录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农业农村法治队伍当中来,只能向司法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咨询。现有负责法治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因此,具有专业法治素质和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紧缺。
(二)学法、普法形式不够丰富
由于现在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村剩余人口多为老人、妇女、儿童,受众群体缩小,普法宣传活动难以开展、效果难以保证。多数宣传方式为贴标语、发传单、挂横幅,宣传内容多以单一的法条和法律解释为主,内容死板生硬,不易被村民所接受,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是继续推动严格公正执法,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通过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对执法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水平。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农业农村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把“放管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规范化建设,集中行使农业、畜牧业、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能,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户的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学法尊法用法氛围。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林立军 联系电话:0772-261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