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
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公众满意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城中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城中区委依法治区办、城中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熟悉法律或行政执法工作、有相应履职能力;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选聘范围
(一)各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工商业界,基层社会工作者及法律工作者;
(二)在城中区辖区从业、居住的居民。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
2.申报方式:推荐单位或符合条件的公民,需填写《城中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等有关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者现场报名3种方式申报参选。
电子邮件:czqsfj@126.com
邮寄或现场报名地址:柳州市城中区为民服务中心818室,收件人: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772-2623663。
(二)审核批准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通过城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人员,由城中区委依法治区办、城中区司法局颁发聘书。
四、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全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服从区、街道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统一调配,开展交叉执法监督、流动执法监督活动;
(五)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企业对本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六)承担城中区委依法治区办、城中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五、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城中区司法局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和日常联系工作。
联系人:辛璐玲,联系电话:0772-2623663。
附件:城中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 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
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印发 |
(信息员:梁丽鸿 审核领导:黄芳芳 联系方式:2094710)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
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公众满意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城中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城中区委依法治区办、城中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熟悉法律或行政执法工作、有相应履职能力;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选聘范围
(一)各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工商业界,基层社会工作者及法律工作者;
(二)在城中区辖区从业、居住的居民。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
2.申报方式:推荐单位或符合条件的公民,需填写《城中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等有关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者现场报名3种方式申报参选。
电子邮件:czqsfj@126.com
邮寄或现场报名地址:柳州市城中区为民服务中心818室,收件人: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772-2623663。
(二)审核批准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通过城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人员,由城中区委依法治区办、城中区司法局颁发聘书。
四、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全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服从区、街道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统一调配,开展交叉执法监督、流动执法监督活动;
(五)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企业对本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六)承担城中区委依法治区办、城中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五、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城中区司法局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和日常联系工作。
联系人:辛璐玲,联系电话:0772-2623663。
附件:城中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 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
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印发 |
(信息员:梁丽鸿 审核领导:黄芳芳 联系方式:209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