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统计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城中区统计局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清廉机关建设,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7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城中区统计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8月30日,巡察组向城中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性锻炼、转变思想作风、经受组织考验、提升自我修养的难得机会,作为检验统计发挥核心职能作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难得机遇来认识和对待。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迅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党组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了政治觉悟,增强了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职责、步骤以及整改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负责人,负责督导、协调、推进具体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切实促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促进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的形成。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盯突出问题、重点问题,扎实推动整改工作有效实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党的建设、统计业务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机制等,按专业人员进行分工、明确整改时限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监督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的强大动力。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政治理论学习重视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学习计划。党支部独立后,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已包含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党员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和论述学习的重视程度。每月根据学习要求变化,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及时更新调整学习计划,准备适合支部的理论学习材料,并如实记录学习情况。二是重视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学习会研究部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意识,提高学习深度。2023年通过“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20次。党支部督促党员依托学习强国等加强自主学习能力,监督并及时通报全体党员学习强国自主情况,活跃度100%,平均积分均达到30分。2023年截至目前,已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7次,其中党组学习5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2次。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督促统计局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成果作为干部选拔、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2023年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讨1次,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5次,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及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中。二是加强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集中学习,2023年共通过“三会一课”、党课等组织生活形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17次。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立即建立城中区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落实、扎实推进,区统计局8月、10月、11月区的7项大额支出均为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同意支出。二是组织全局会议再次学习内控相关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加强全局上下尤其是关键个人的流程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三是强化“一把手”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一把手”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党组成员积极参与党组重要议题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一把手”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并由专人按规范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城中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深刻反省,担负起主体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每年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共同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实堤坝,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023年3月25日区统计局制定并印发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2023年3月至11月期间已根据方案要求完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数据核查、严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多项工作。2023年11月3日于城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统计违法问题举报方式。2023年统计局各专业采用实地核查与线上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共对城中区366家企业开展了检查,全面摸清城中区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还对辖区内35家企业实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35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推进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
5.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城中区统计局提高对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部门及街道的培训指导,严格参照统计规范化工作规范检查考核标准对其考评,不断夯实部门及街道的统计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统计能力,推动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第五次经济普查期间,区统计局多次督促、指导各部门、街道按时完成单位清查工作,开展面向普查员的普查区划分相关培训7场,共计50人次;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培训3场,共计30人次;清查工作培训2场,共计400人次;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分组下沉社区,对街道、社区普查员下户回炉培训和指导40余场,共计800人次,并多次对部门、街道参与单位清查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共计通报20次。2023年6月区统计局分别对参与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部门、街道召开了开展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暨统计法规培训会,对部门分管统计的领导及部门、街道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要求在8月至10月期间各部门、街道对统计规范化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自评并准备材料,督促7个街道、23个部门完成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并进行自评,11月对街道、部门的规范化工作开展了考评。城中区统计局加强对企业营业收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等重点指标的核查,重点关注波动异常的指标,对于核查发现问题的企业不定时“回头看”,每年各专业至少开展一次数据质量核查,不断推进数据核查常态化。2023年联系企业要求说明情况或提供材料核实共计514次,共对35家企业实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于核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当场进行培训并要求整改。
6.关于“统计分析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对统计分析的重视程度,要求各专业按月度或季度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确保及时整理、分专业归档。2023年区统计局各专业分别从城中区整体经济运行情况及多行业运行情况角度撰写分析,截至目前,共撰写69篇统计分析,分析报告的数量及所涉及的行业领域范围均较之前有大幅度提升。二是加强统计分析能力,要求各专业从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及其主要特点、需关注的重点问题等多角度出发,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形成“事前摸底预计、事中实时监测、事后分析研判”的全方位监测机制,及时跟踪、分析、预测本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并将趋势预测加入统计分析报告,9月至11月期间共计监测数据22次,完成分析12篇,并由局分管领导把关,提升统计分析质量。三是每月及时分析各重点指标,找出增长新亮点、理清下一步工作方向、提出建议。2023年从总体情况、重点行业、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角度出发,共撰写9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送至区委、区政府,充分发挥统计监测的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同时,区统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难点工作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服务,深入分析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2023年班子共撰写《关于提高统计分析能力以统计智慧建言献策的调研报告》1篇,领导班子成员3人分别围绕关于推进城中区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思路、城中区贸易业发展趋势与统计工作、坚持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个角度撰写了3篇调研报告。
7.关于“统计执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积极拓展执法人员,并要求已考取执法证的人员积极参与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2023年组织了2名人员报名并通过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并组织相关人员共计5人次参与自治区、柳州市统计局组织的执法培训。2023年10月至11月共对35家企业(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并对检查出来的1家企业责令改正。二是除了每年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区统计局依托专项数据质量核查、自查自纠、平台下发查询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企业的统计上报数据进行核查,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2023年区统计局对辖区内366家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对辖区内35家企业实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联系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要求其说明情况或提供材料核实共计514次,采用多种方式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8.关于“贯彻执行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完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废止修订。根据国家统计现代化建设要求,统计联网直报、电子台账推进工作要求,区统计局2023年修订完善了《统计调查对象工作管理制度》,将其第六条规定中的统计调查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细化为三种方式,并分别制定相应要求。二是加强对企业统计规范化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每年不定期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设置的相关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资料,并及时存档。2023年7月26日区统计局对联网直报企业召开了城中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业务培训会,对企业统计人员就统计工作规范化进行了培训和指导。10月开始结合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契机,实地对15家企业进行指导,并对其开展规范化工作进行验收。
(二)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对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在党组会议中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讨论通过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以坚定认真负责的态度,由书记把关、党员间相互监督,严格按照《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抓紧党员的形象建设和维护,加强以身作则的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德治国。二是领导班子加强对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和底线意识,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的集体谈心谈话,有条件时对重要部门、重要个人进行重点关注的谈心谈话活动。2023年截至目前,党组、党支部、领导班子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有关会议精神的集中学习19次,实地开展清廉教育2次,进行重要个人谈心谈话活动2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集体谈心谈话1次,切实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三是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关键同志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力度,建立健全廉政防控措施,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廉政体系,并就这些风险点采取了16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氛围。
1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力,财务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班子、财务岗工作人员、经手人等就重要票据欠妥保管原因进行分析自查,排查流程监管漏洞、制定防范措施,并完成问题排查情况说明,完善《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二是召开财务报销专题学习会议,通报重要票据欠妥保管原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财务报销制度,重点学习完善后的《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报销注意事项及其流程。
1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日常考勤管理规定,制定考勤表,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对于执行纪律的规定进行详细、严格记录,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期间由办公室或分管领导不定期巡查,对违反规定者予以通报或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共完成不定期巡查8次,其中被检查人员在岗和去向情况与备案相符。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更新职责信息,由专人定期落实。我局已并更新了最新的职责信息,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核后公开。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2.关于“支部组织生活材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建材料管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由专人负责党建材料规整,并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定时检查材料等。按要求做好“三会一课”,规范开展党支部工作,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并长期坚持。2023年1月至6月,区统计局由于党员人数不足申请通过审计支部进行相关组织生活,相关组织生活内容已留档;区统计局党支部于2023年7月独立,截至12月上旬,已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党员大会8次,党课2次,主题党日5次。二是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及时规范化党员的学习记录。从加强党员的思想认识出发,督促各党员根据“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写好党员学习记录,规范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记录,并由分管纪律的党员进行记录检查,促进相互监督。
13.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相关知识,在支部扩大会议、主题党日等活动中引导群众了解党的历史,理解党的宗旨,学习党的理论,以提升政治觉悟和思想认同,吸引追求先进的群众入党。2023年共开展党性教育党课、入党流程宣传等2次。二是加强党员的管理和培训,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并规范发展流程,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要求执行,做到规定的环节不少、该走的程序不漏、该有的材料不缺。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程度的认识,由专人进行管理,将支部人员流动和人员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确保每位同志的组织关系及时准确转接,对新同志组织关系格外关注并及时转入。四是加强党员对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补缴党费。党支部立即督查党员按比例补缴所缺党费,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流程,保证党费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严肃性。加强党员对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视程度,支部认真履行党费收缴规定,由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流程。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
一是强化“一把手”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一把手”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安排专人按规范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自党组成立至今的党组会议中,均自觉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加强对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和底线意识,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的集体谈心谈话。7月截至12月上旬,书记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领学相关会议精神11次,开展全局的党风廉政的集体谈心谈话1次。三是树立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统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融合开展,相辅相成。四是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等理论纳入学习计划,将统计业务学习纳入支部学习中,书记参与并监督支部日常管理和“三会一课”,做到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到齐、定期通报学习强国积分,并督促党员自觉开展个人自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推动统计发展凝聚能量。
(一)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我局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服务服从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决策和我区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三)强化理论学习,推进意识形态建设
党组及支部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广西和统计的重要论述精神,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的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纳入工作常态,学深学透有关理论原理、扎实提升主题教育成效、抓紧提高党建党务工作质量。
(四)对标政治标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基层党建有关要求,按规定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主动对标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折不扣贯彻党的主张、执行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作用,以党建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
(五)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抓紧班子和全局对制度的严肃性,提升全局工作按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政内控制度、“一岗双责”、八项规定、“四风”教育学习、“八小时以外”等监督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对出现苗头的不良之风和违反纪律行为敢于提醒和制止,确保整改制度执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六)立足实际,推动统计改革工作
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晴雨表、风向标和指示器作用,为全区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电话2831850;邮政信箱: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邮编:545000;电子邮箱:czqtjj_lz2022@163.com。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党组
2024年1月18日
(信息员:班瑜璐 审核领导:江雪 联系电话:2831850)
城中区统计局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清廉机关建设,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7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城中区统计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8月30日,巡察组向城中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性锻炼、转变思想作风、经受组织考验、提升自我修养的难得机会,作为检验统计发挥核心职能作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难得机遇来认识和对待。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迅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党组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了政治觉悟,增强了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职责、步骤以及整改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负责人,负责督导、协调、推进具体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切实促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促进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的形成。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盯突出问题、重点问题,扎实推动整改工作有效实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党的建设、统计业务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机制等,按专业人员进行分工、明确整改时限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监督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的强大动力。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政治理论学习重视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学习计划。党支部独立后,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已包含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党员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和论述学习的重视程度。每月根据学习要求变化,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及时更新调整学习计划,准备适合支部的理论学习材料,并如实记录学习情况。二是重视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学习会研究部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意识,提高学习深度。2023年通过“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20次。党支部督促党员依托学习强国等加强自主学习能力,监督并及时通报全体党员学习强国自主情况,活跃度100%,平均积分均达到30分。2023年截至目前,已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7次,其中党组学习5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2次。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督促统计局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成果作为干部选拔、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2023年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讨1次,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5次,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及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中。二是加强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集中学习,2023年共通过“三会一课”、党课等组织生活形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17次。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立即建立城中区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落实、扎实推进,区统计局8月、10月、11月区的7项大额支出均为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同意支出。二是组织全局会议再次学习内控相关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加强全局上下尤其是关键个人的流程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三是强化“一把手”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一把手”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党组成员积极参与党组重要议题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一把手”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并由专人按规范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城中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深刻反省,担负起主体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每年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共同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实堤坝,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023年3月25日区统计局制定并印发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2023年3月至11月期间已根据方案要求完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数据核查、严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多项工作。2023年11月3日于城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统计违法问题举报方式。2023年统计局各专业采用实地核查与线上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共对城中区366家企业开展了检查,全面摸清城中区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还对辖区内35家企业实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35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推进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
5.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城中区统计局提高对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部门及街道的培训指导,严格参照统计规范化工作规范检查考核标准对其考评,不断夯实部门及街道的统计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统计能力,推动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第五次经济普查期间,区统计局多次督促、指导各部门、街道按时完成单位清查工作,开展面向普查员的普查区划分相关培训7场,共计50人次;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培训3场,共计30人次;清查工作培训2场,共计400人次;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分组下沉社区,对街道、社区普查员下户回炉培训和指导40余场,共计800人次,并多次对部门、街道参与单位清查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共计通报20次。2023年6月区统计局分别对参与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部门、街道召开了开展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暨统计法规培训会,对部门分管统计的领导及部门、街道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要求在8月至10月期间各部门、街道对统计规范化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自评并准备材料,督促7个街道、23个部门完成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并进行自评,11月对街道、部门的规范化工作开展了考评。城中区统计局加强对企业营业收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等重点指标的核查,重点关注波动异常的指标,对于核查发现问题的企业不定时“回头看”,每年各专业至少开展一次数据质量核查,不断推进数据核查常态化。2023年联系企业要求说明情况或提供材料核实共计514次,共对35家企业实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于核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当场进行培训并要求整改。
6.关于“统计分析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对统计分析的重视程度,要求各专业按月度或季度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确保及时整理、分专业归档。2023年区统计局各专业分别从城中区整体经济运行情况及多行业运行情况角度撰写分析,截至目前,共撰写69篇统计分析,分析报告的数量及所涉及的行业领域范围均较之前有大幅度提升。二是加强统计分析能力,要求各专业从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及其主要特点、需关注的重点问题等多角度出发,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形成“事前摸底预计、事中实时监测、事后分析研判”的全方位监测机制,及时跟踪、分析、预测本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并将趋势预测加入统计分析报告,9月至11月期间共计监测数据22次,完成分析12篇,并由局分管领导把关,提升统计分析质量。三是每月及时分析各重点指标,找出增长新亮点、理清下一步工作方向、提出建议。2023年从总体情况、重点行业、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角度出发,共撰写9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送至区委、区政府,充分发挥统计监测的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同时,区统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难点工作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服务,深入分析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2023年班子共撰写《关于提高统计分析能力以统计智慧建言献策的调研报告》1篇,领导班子成员3人分别围绕关于推进城中区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思路、城中区贸易业发展趋势与统计工作、坚持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个角度撰写了3篇调研报告。
7.关于“统计执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积极拓展执法人员,并要求已考取执法证的人员积极参与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2023年组织了2名人员报名并通过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并组织相关人员共计5人次参与自治区、柳州市统计局组织的执法培训。2023年10月至11月共对35家企业(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并对检查出来的1家企业责令改正。二是除了每年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区统计局依托专项数据质量核查、自查自纠、平台下发查询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企业的统计上报数据进行核查,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2023年区统计局对辖区内366家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对辖区内35家企业实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联系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要求其说明情况或提供材料核实共计514次,采用多种方式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8.关于“贯彻执行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完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废止修订。根据国家统计现代化建设要求,统计联网直报、电子台账推进工作要求,区统计局2023年修订完善了《统计调查对象工作管理制度》,将其第六条规定中的统计调查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细化为三种方式,并分别制定相应要求。二是加强对企业统计规范化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每年不定期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设置的相关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资料,并及时存档。2023年7月26日区统计局对联网直报企业召开了城中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业务培训会,对企业统计人员就统计工作规范化进行了培训和指导。10月开始结合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契机,实地对15家企业进行指导,并对其开展规范化工作进行验收。
(二)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对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在党组会议中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讨论通过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以坚定认真负责的态度,由书记把关、党员间相互监督,严格按照《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抓紧党员的形象建设和维护,加强以身作则的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德治国。二是领导班子加强对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和底线意识,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的集体谈心谈话,有条件时对重要部门、重要个人进行重点关注的谈心谈话活动。2023年截至目前,党组、党支部、领导班子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有关会议精神的集中学习19次,实地开展清廉教育2次,进行重要个人谈心谈话活动2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集体谈心谈话1次,切实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三是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关键同志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力度,建立健全廉政防控措施,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廉政体系,并就这些风险点采取了16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氛围。
1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力,财务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班子、财务岗工作人员、经手人等就重要票据欠妥保管原因进行分析自查,排查流程监管漏洞、制定防范措施,并完成问题排查情况说明,完善《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二是召开财务报销专题学习会议,通报重要票据欠妥保管原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财务报销制度,重点学习完善后的《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报销注意事项及其流程。
1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日常考勤管理规定,制定考勤表,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对于执行纪律的规定进行详细、严格记录,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期间由办公室或分管领导不定期巡查,对违反规定者予以通报或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共完成不定期巡查8次,其中被检查人员在岗和去向情况与备案相符。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更新职责信息,由专人定期落实。我局已并更新了最新的职责信息,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核后公开。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2.关于“支部组织生活材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建材料管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由专人负责党建材料规整,并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定时检查材料等。按要求做好“三会一课”,规范开展党支部工作,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并长期坚持。2023年1月至6月,区统计局由于党员人数不足申请通过审计支部进行相关组织生活,相关组织生活内容已留档;区统计局党支部于2023年7月独立,截至12月上旬,已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党员大会8次,党课2次,主题党日5次。二是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及时规范化党员的学习记录。从加强党员的思想认识出发,督促各党员根据“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写好党员学习记录,规范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记录,并由分管纪律的党员进行记录检查,促进相互监督。
13.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相关知识,在支部扩大会议、主题党日等活动中引导群众了解党的历史,理解党的宗旨,学习党的理论,以提升政治觉悟和思想认同,吸引追求先进的群众入党。2023年共开展党性教育党课、入党流程宣传等2次。二是加强党员的管理和培训,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并规范发展流程,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要求执行,做到规定的环节不少、该走的程序不漏、该有的材料不缺。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程度的认识,由专人进行管理,将支部人员流动和人员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确保每位同志的组织关系及时准确转接,对新同志组织关系格外关注并及时转入。四是加强党员对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补缴党费。党支部立即督查党员按比例补缴所缺党费,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流程,保证党费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严肃性。加强党员对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视程度,支部认真履行党费收缴规定,由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流程。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
一是强化“一把手”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一把手”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安排专人按规范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自党组成立至今的党组会议中,均自觉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加强对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和底线意识,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的集体谈心谈话。7月截至12月上旬,书记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领学相关会议精神11次,开展全局的党风廉政的集体谈心谈话1次。三是树立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统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融合开展,相辅相成。四是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等理论纳入学习计划,将统计业务学习纳入支部学习中,书记参与并监督支部日常管理和“三会一课”,做到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到齐、定期通报学习强国积分,并督促党员自觉开展个人自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推动统计发展凝聚能量。
(一)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我局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服务服从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决策和我区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三)强化理论学习,推进意识形态建设
党组及支部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广西和统计的重要论述精神,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的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纳入工作常态,学深学透有关理论原理、扎实提升主题教育成效、抓紧提高党建党务工作质量。
(四)对标政治标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基层党建有关要求,按规定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主动对标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折不扣贯彻党的主张、执行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作用,以党建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
(五)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抓紧班子和全局对制度的严肃性,提升全局工作按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政内控制度、“一岗双责”、八项规定、“四风”教育学习、“八小时以外”等监督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对出现苗头的不良之风和违反纪律行为敢于提醒和制止,确保整改制度执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六)立足实际,推动统计改革工作
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晴雨表、风向标和指示器作用,为全区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电话2831850;邮政信箱: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邮编:545000;电子邮箱:czqtjj_lz2022@163.com。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党组
2024年1月18日
(信息员:班瑜璐 审核领导:江雪 联系电话:283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