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医保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8 16:21       |  浏览量:


2023年,城中区医保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任务,深入贯彻城中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医保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医疗保障事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能力,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任务和目标。局办公室具体承担依法行政的组织、实施工作,层层细化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依法依规促进医疗保障工作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对本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二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目前,城中区医保经办服务已实现“一窗通办”,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

(三)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考试。我局在编公务员4人,所有执法人员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实现全员持有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设备。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主动将单位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途径等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适当性。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持续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水平,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2023年未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二是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监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制定《2023年城中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做好宣传月普法工作。业务骨干走进居民小区,扩大宣传受众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开展清理违法违规医保广告专项治理,保障医保基金使用规范。

(五)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不断夯实法治宣教基础,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重点加强法律专题的学习,努力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医保经办业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基层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服务的意识和水平。2023年全局执法干部职工在法治教育网上全员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相对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较为薄弱,因机构编制限制,无法设置独立的法规科室,没有配备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依法监督管理的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执法人员较为紧缺,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管能力提升。

三、下一年度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协同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等部门做好资助参保人员情况梳理,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两病”门诊用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一是持续开展医保系统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探索医保行政执法“三化”试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流程等方式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三是持续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着力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医疗保障法治环境。

(信息员:刘军  审核:唐丽晖  电话:2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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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1-18 16:21  来源: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城中区医保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任务,深入贯彻城中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医保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医疗保障事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能力,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任务和目标。局办公室具体承担依法行政的组织、实施工作,层层细化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依法依规促进医疗保障工作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对本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二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目前,城中区医保经办服务已实现“一窗通办”,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

(三)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考试。我局在编公务员4人,所有执法人员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实现全员持有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设备。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主动将单位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途径等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适当性。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持续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水平,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2023年未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二是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监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制定《2023年城中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做好宣传月普法工作。业务骨干走进居民小区,扩大宣传受众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开展清理违法违规医保广告专项治理,保障医保基金使用规范。

(五)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不断夯实法治宣教基础,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重点加强法律专题的学习,努力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医保经办业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基层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服务的意识和水平。2023年全局执法干部职工在法治教育网上全员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相对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较为薄弱,因机构编制限制,无法设置独立的法规科室,没有配备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依法监督管理的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执法人员较为紧缺,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管能力提升。

三、下一年度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协同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等部门做好资助参保人员情况梳理,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两病”门诊用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一是持续开展医保系统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探索医保行政执法“三化”试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流程等方式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三是持续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着力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医疗保障法治环境。

(信息员:刘军  审核:唐丽晖  电话:2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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