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9-30 10:25       |  浏览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医保局及其管理单位进行了巡察。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医保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

在收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3月18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会,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并作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城中区医保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根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逐级压紧压实以上率下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学习研讨,制定整改方案

聚焦主题深化学习,把握标准要求,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即行即改,深刻剖析,认真排查,彻底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为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落细,通过定期召开局务会的方式,改进学习方法,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3月26日,局领导班子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专题会议第一议题,紧盯政治学习不放松,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开展专题学习《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按照我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持续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忠诚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履行‘三定方案’医保核心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情况说明:区医保局于2019年成立,参照市医保局的工作职能列出了本局职能范围,与各城区医保局“三定方案”一致,并且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根据市医保局年度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医保局“三定方案”属于规范性文件,如需变更要有政策依据,所以目前情况,暂时无法调整“三定方案”的内容。

3.关于“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存在问题,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对症下药、边查边改,做到小问题马上改、老问题持续改、突出问题着力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步一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根据2022年新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工作落实力。做到节奏快、措施实、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工作力求细致、精致、极致,大幅提升质量和效率,推动每项工作快落地、真落实、早见效,形成心无旁骛干事业、驰而不息抓落实的新气象。三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与市医保局、乡村振兴局、民政等部门形成数据信息共享和动态调整工作模式,对重点监测对象的参保情况进行核查,做好相关部门数据对比工作,对困难群众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助尽救助,让困难人群及时享受医保“三重保障”制度。

4.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基层,结合创城工作、社区网格化工作,进行入户宣传,7个街道、31个社区(村)重点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定向发送医保政策提醒短信8900余人次,短信发送后陆续接到居民回电,并帮助办理医保相关业务,有效提升辖区内居民对医保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二是加强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下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经费用途的说明》给各街道、社区(村),要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经费台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供办公经费支出凭证复印件到城中区医保局留存。

5.关于“指导基层医保人员服务能力不高”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医保工作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已于7月上旬组织开展医保经办下沉服务33项业务及医保政策集中培训;7月下旬至8月组织基层医保工作人员共44人,分批次到市医保经办服务点青云经办网点、鱼峰经办网点、河东经办网点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经办实操跟班轮训;并不定期指导开展新上岗经办人员岗前培训。二是丰富培训形式。通过多媒体线上学习和到基层面对面指导业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定期考核医保工作人员对政策掌握能力及系统经办业务操作能力,已于4月组织各街道开展医保政策考试。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用强化“一岗双责”的政治担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完成各季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表,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工作问题,安排好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将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纳入局务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强调应及时报告业务范围内的舆情热点,排查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工作风险及隐患,工作成效明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三是提高工作主动性,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文件管理,按照保密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二)在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救助金发放表等相关材料由经办人进行初审,复核人再认真复核,避免错漏。二是针对存在问题,做到小问题马上改、老问题持续改、突出问题着力改,将2021年医疗救助结算统计表作为个人工作记录表,对每个月实际报账的数做记录备查,非工作上报表格,正式报表已按照实际完成报送;补充填写完整2023年3月医疗救助申请表个人信息;严格按照医保局业务流程,下发给社区的物料时做到认真核对签发单位,发现签错、漏签单位时及时让其补签;端正工作态度,杜绝工作敷衍了事,根据2021年保密工作开展情况,重新完善总结和自评报告相关材料。  

8.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拨付款项要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已补齐2021年上半年回访服务情况报告,2022年2月回访服务情况统计表。2023年我局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审核合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对第三方公司回访情况管理,及时核对回访情况,核验回访内容。2022年我局已发现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在2023年开展回访工作中已加强对合同的核查,要求中介公司严格执行合同内容,明确回访计费方式,提供回访情况统计表、回访电话通话时间截图。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压力传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廉政教育计划,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在专题会议上传达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的文件精神,结合清廉医保建设、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筑牢思想防线,学习医保局曝光台典型案例,观看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视频。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提高思想觉悟。在冷区分管部门主要领导集体谈心谈话会上,我局局长唐涛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将反馈问题材料整理并上报;在专题会上,干部职工轮流发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汇报近期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0.关于“党组织领导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克服领导班子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现有条件,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落实“一岗双责”;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好思想,管好工作,管好生活。二是突出高点站位,抓好党政学习教育,按基层党组织标准对标补齐短板。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进行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形成“一岗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格局。三是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营造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把压力传导到位,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监督监管,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的监督,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行为,约束权力,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发生。

11.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要求,按照我区管理制度和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善城中区医保局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机制。有关规章制度。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城中区医保局岗位责任制》《城中区医保局档案管理制度》《城中区医疗保障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城中区医保局首问责任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城中区医保局民主集中制制度》,履职考核制度参照我区每年印发的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职级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执行。

(四)在“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

12.关于“高标准抓好区医保局主责主业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局长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理论学习。结合中央、自治区党委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民生工作的要求,夯实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在局务会上学习传达市医保局关于2024年全市医保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实际,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提高医保服务能力,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基金监管,推进联合监管。三是开展谈心谈话,采取逐个、面对面、分级谈话的方式,利用局务会进行逐个交流,平时根据分管业务进行分级谈话,有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和近期工作状况。有效防范化解思想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思想不松,落实“两个责任”

严格把握管党治党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局主要领导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分管领导继续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区医保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二)坚持力度不减,落实整改任务

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对已经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做到以点带面、系统治理,真正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来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回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严肃追责问责,拧紧责任链条,坚守责任底线,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三)坚持标准不降,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

(四)坚持靶心不偏,开创医保事业新局面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找准医保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积极发挥医保局职能作用,确保医保基金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区医保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开创城中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医保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732725,邮政信箱: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编:545001,电子邮箱:czqybj@126.com。


(信息员:李丹琪  审核领导:唐丽晖  联系电话:37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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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9-30 10:25  来源: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医保局及其管理单位进行了巡察。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医保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

在收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3月18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会,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并作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城中区医保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根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逐级压紧压实以上率下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学习研讨,制定整改方案

聚焦主题深化学习,把握标准要求,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即行即改,深刻剖析,认真排查,彻底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为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落细,通过定期召开局务会的方式,改进学习方法,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3月26日,局领导班子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专题会议第一议题,紧盯政治学习不放松,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开展专题学习《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按照我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持续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忠诚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履行‘三定方案’医保核心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情况说明:区医保局于2019年成立,参照市医保局的工作职能列出了本局职能范围,与各城区医保局“三定方案”一致,并且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根据市医保局年度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医保局“三定方案”属于规范性文件,如需变更要有政策依据,所以目前情况,暂时无法调整“三定方案”的内容。

3.关于“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存在问题,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对症下药、边查边改,做到小问题马上改、老问题持续改、突出问题着力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步一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根据2022年新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工作落实力。做到节奏快、措施实、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工作力求细致、精致、极致,大幅提升质量和效率,推动每项工作快落地、真落实、早见效,形成心无旁骛干事业、驰而不息抓落实的新气象。三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与市医保局、乡村振兴局、民政等部门形成数据信息共享和动态调整工作模式,对重点监测对象的参保情况进行核查,做好相关部门数据对比工作,对困难群众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助尽救助,让困难人群及时享受医保“三重保障”制度。

4.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基层,结合创城工作、社区网格化工作,进行入户宣传,7个街道、31个社区(村)重点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定向发送医保政策提醒短信8900余人次,短信发送后陆续接到居民回电,并帮助办理医保相关业务,有效提升辖区内居民对医保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二是加强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下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经费用途的说明》给各街道、社区(村),要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经费台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供办公经费支出凭证复印件到城中区医保局留存。

5.关于“指导基层医保人员服务能力不高”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医保工作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已于7月上旬组织开展医保经办下沉服务33项业务及医保政策集中培训;7月下旬至8月组织基层医保工作人员共44人,分批次到市医保经办服务点青云经办网点、鱼峰经办网点、河东经办网点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经办实操跟班轮训;并不定期指导开展新上岗经办人员岗前培训。二是丰富培训形式。通过多媒体线上学习和到基层面对面指导业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定期考核医保工作人员对政策掌握能力及系统经办业务操作能力,已于4月组织各街道开展医保政策考试。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用强化“一岗双责”的政治担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完成各季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表,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工作问题,安排好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将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纳入局务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强调应及时报告业务范围内的舆情热点,排查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工作风险及隐患,工作成效明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三是提高工作主动性,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文件管理,按照保密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二)在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救助金发放表等相关材料由经办人进行初审,复核人再认真复核,避免错漏。二是针对存在问题,做到小问题马上改、老问题持续改、突出问题着力改,将2021年医疗救助结算统计表作为个人工作记录表,对每个月实际报账的数做记录备查,非工作上报表格,正式报表已按照实际完成报送;补充填写完整2023年3月医疗救助申请表个人信息;严格按照医保局业务流程,下发给社区的物料时做到认真核对签发单位,发现签错、漏签单位时及时让其补签;端正工作态度,杜绝工作敷衍了事,根据2021年保密工作开展情况,重新完善总结和自评报告相关材料。  

8.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拨付款项要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已补齐2021年上半年回访服务情况报告,2022年2月回访服务情况统计表。2023年我局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审核合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对第三方公司回访情况管理,及时核对回访情况,核验回访内容。2022年我局已发现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在2023年开展回访工作中已加强对合同的核查,要求中介公司严格执行合同内容,明确回访计费方式,提供回访情况统计表、回访电话通话时间截图。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压力传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廉政教育计划,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在专题会议上传达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的文件精神,结合清廉医保建设、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筑牢思想防线,学习医保局曝光台典型案例,观看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视频。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提高思想觉悟。在冷区分管部门主要领导集体谈心谈话会上,我局局长唐涛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将反馈问题材料整理并上报;在专题会上,干部职工轮流发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汇报近期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0.关于“党组织领导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克服领导班子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现有条件,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落实“一岗双责”;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好思想,管好工作,管好生活。二是突出高点站位,抓好党政学习教育,按基层党组织标准对标补齐短板。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进行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形成“一岗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格局。三是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营造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把压力传导到位,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监督监管,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的监督,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行为,约束权力,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发生。

11.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要求,按照我区管理制度和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善城中区医保局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机制。有关规章制度。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城中区医保局岗位责任制》《城中区医保局档案管理制度》《城中区医疗保障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城中区医保局首问责任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城中区医保局民主集中制制度》,履职考核制度参照我区每年印发的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职级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执行。

(四)在“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

12.关于“高标准抓好区医保局主责主业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局长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理论学习。结合中央、自治区党委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民生工作的要求,夯实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在局务会上学习传达市医保局关于2024年全市医保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实际,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提高医保服务能力,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基金监管,推进联合监管。三是开展谈心谈话,采取逐个、面对面、分级谈话的方式,利用局务会进行逐个交流,平时根据分管业务进行分级谈话,有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和近期工作状况。有效防范化解思想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思想不松,落实“两个责任”

严格把握管党治党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局主要领导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分管领导继续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区医保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二)坚持力度不减,落实整改任务

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对已经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做到以点带面、系统治理,真正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来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回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严肃追责问责,拧紧责任链条,坚守责任底线,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三)坚持标准不降,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

(四)坚持靶心不偏,开创医保事业新局面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找准医保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积极发挥医保局职能作用,确保医保基金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区医保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开创城中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医保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732725,邮政信箱: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编:545001,电子邮箱:czqybj@126.com。


(信息员:李丹琪  审核领导:唐丽晖  联系电话:37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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