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中区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来源: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2-06-07 10:45       |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组织好今年我区“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为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和鹿心社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在城中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生产安全,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城中区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城中区住建局局长       于朝晖

副组长:城中区住建局副局长     龚  丞

副组长:城中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嘉靖

成  员:城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黄育海

城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韦宣伊

城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卢实孚

三、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四、重点工作

(一)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内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交流学习心得,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两规定一细则”。 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组织学习,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积极组织参与“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5、积极广泛开展城中区在建项目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到各施工项目部,督促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为广泛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让企业自己发现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

6、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即安全隐患清单及工作进展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7、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结合城中区实际,充分利用社区集中宣传点、各类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守法意识。利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安全生产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要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8、继续牵头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9、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应急逃生疏散的反应能力。

(三)开展自建房风险隐患排查。根据自治区和柳州市印发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城中区的专项方案,在6月底前初步完成城中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开展以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为核心的“百日行动”,确保风险隐患管理控到位。动员街道、社区(村)基层干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同时督促房屋产权人、房屋使用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活动时间、地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时间为6月中旬,地点定于城中区住建局8楼815室。

2、“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地点结合城中区实际情况,联合各部门现场确定。

3、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采取现场随机抽查方式,于7月1日前完成。

4、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信息员:黄育海 审核领导:于朝晖 联系电话:28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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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城中区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07 10:45  来源: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组织好今年我区“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为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和鹿心社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在城中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生产安全,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城中区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城中区住建局局长       于朝晖

副组长:城中区住建局副局长     龚  丞

副组长:城中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嘉靖

成  员:城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黄育海

城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韦宣伊

城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卢实孚

三、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四、重点工作

(一)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内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交流学习心得,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两规定一细则”。 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组织学习,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积极组织参与“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5、积极广泛开展城中区在建项目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到各施工项目部,督促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为广泛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让企业自己发现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

6、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即安全隐患清单及工作进展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7、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结合城中区实际,充分利用社区集中宣传点、各类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守法意识。利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安全生产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要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8、继续牵头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9、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应急逃生疏散的反应能力。

(三)开展自建房风险隐患排查。根据自治区和柳州市印发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城中区的专项方案,在6月底前初步完成城中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开展以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为核心的“百日行动”,确保风险隐患管理控到位。动员街道、社区(村)基层干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同时督促房屋产权人、房屋使用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活动时间、地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时间为6月中旬,地点定于城中区住建局8楼815室。

2、“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地点结合城中区实际情况,联合各部门现场确定。

3、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采取现场随机抽查方式,于7月1日前完成。

4、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信息员:黄育海 审核领导:于朝晖 联系电话:28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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