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柳州市城中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08-31 09:39       |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管理监督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52条,涉及机构设置、政府文件、财政预决算等领域,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案件数共0件,依申请办结数为0件。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要求,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了分管领导,并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性的信息维护,各业务人员负责相应的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局办公室统一,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查,同时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审核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

在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中,对制度性、政策性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如有更改要及时对网站相应内容及时更新;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同时建立我局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体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提供政府信息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和公共服务职责,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按照上级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自觉将此项工作与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相结合,改进工作作风,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提高行政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员:韦亚妮 审核领导:翁扬乔 联系电话:28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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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柳州市城中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8-31 09:39  来源: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管理监督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52条,涉及机构设置、政府文件、财政预决算等领域,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案件数共0件,依申请办结数为0件。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要求,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了分管领导,并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性的信息维护,各业务人员负责相应的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局办公室统一,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查,同时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审核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

在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中,对制度性、政策性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如有更改要及时对网站相应内容及时更新;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同时建立我局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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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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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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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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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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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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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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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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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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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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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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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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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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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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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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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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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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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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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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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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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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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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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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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体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提供政府信息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和公共服务职责,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按照上级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自觉将此项工作与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相结合,改进工作作风,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提高行政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员:韦亚妮 审核领导:翁扬乔 联系电话:28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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