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畜牧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根据《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城中政办〔2011〕59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水产畜牧业和兽医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水产畜牧业生产;负责辖区水产畜牧兽医行业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承担提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承担水产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管理水产畜牧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水产畜牧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拟定水产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加强本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和行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队伍管理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规划指导辖区水产畜牧业发展,开展国家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2.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单位性质: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是主管辖区畜牧业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两个二层机构:城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城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全额事业单位。下属两个二层机构并入畜牧局做决算。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决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决算表中公开。
(二)人员编制情况:目前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共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编外人数2人。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6.64万元,同比增加79.18万元,同比增长90.54%。2016年收入决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项目的投入。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36.81万元;同比增加70.49万元,同比增长106.27%。
2.事业收入0元;
3.其他收入12.27万元;同比增加6.17万元,同比增长101.26%。
4.上年结转结余17.55万元。同比增加2.52万元,同比增长16.77%。
(二)支出总计166.64万元,同比增加79.18万元,同比增长90.5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0.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2万元,项目支出32.1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元。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决算情况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3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2万元;原因为:减少了公务用车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78万元。原因为:减少了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16年,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335元,平均每辆167.5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以上“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数335元,2016年预算数4万元,低于预算支出3.967万元,原因为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为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辆为执法车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另见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根据《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城中政办〔2011〕59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水产畜牧业和兽医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水产畜牧业生产;负责辖区水产畜牧兽医行业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承担提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承担水产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管理水产畜牧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水产畜牧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拟定水产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加强本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和行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队伍管理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规划指导辖区水产畜牧业发展,开展国家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2.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单位性质: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是主管辖区畜牧业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两个二层机构:城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城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全额事业单位。下属两个二层机构并入畜牧局做决算。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决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决算表中公开。
(二)人员编制情况:目前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共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编外人数2人。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6.64万元,同比增加79.18万元,同比增长90.54%。2016年收入决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项目的投入。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36.81万元;同比增加70.49万元,同比增长106.27%。
2.事业收入0元;
3.其他收入12.27万元;同比增加6.17万元,同比增长101.26%。
4.上年结转结余17.55万元。同比增加2.52万元,同比增长16.77%。
(二)支出总计166.64万元,同比增加79.18万元,同比增长90.5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0.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2万元,项目支出32.1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元。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决算情况
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3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2万元;原因为:减少了公务用车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78万元。原因为:减少了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16年,城中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335元,平均每辆167.5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以上“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数335元,2016年预算数4万元,低于预算支出3.967万元,原因为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为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辆为执法车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另见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