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后勤】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07-20 09:46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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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成立于1996年12月。主要职责是:(1)负责城中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2)负责城中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管理和监督区机关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公共机构节能评价考核工作;(3)负责区政府房产管理工作,办公用房和办公区使用调配,办公楼及宿舍区维修工作;(4)负责区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处置、用油和维修管理工作;(5)负责区机关水电、打印机、电脑等物品的维修、维护工作;(6)负责会务及接待工作;(7)负责区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8)负责政府采购和区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发放工作;(9)负责文印耗材管理和文印工作;(10)负责区机关通讯设备和OA管理工作;(11)负责区机关食堂管理工作;(12)保障区机关正常运转的绿化、消防、安全、卫生、秩序等各项后勤管理工作;(13)承办城中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做好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为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及干部职工提供优良的后勤保障和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下设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数16人。

  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26.73万元,同比增加1050.83万元,同比上升597.4%。2016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项目建设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26.73万元

2.事业收入:0元

3.上级补助收入:0元

4.其他收入:0元

5.上年结转结余:0元

(二)支出总计1226.73万元,同比增加1050.83万元,同比上升597.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39万元,项目支出919.34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6年度社保基金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五、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2.4277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108.4277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0万元,原因为上年及本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112.4277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108.427791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城中区各部门保留车辆由后勤中心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1.2万元,原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后,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4277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12.4277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城中区政府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112.427791万元,平均每辆2.1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以上“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数112.427791万元,2016年预算数112.5万元,低于预算支出0.0722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包括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无法精确估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4017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另见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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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机关后勤】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7-2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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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成立于1996年12月。主要职责是:(1)负责城中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2)负责城中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管理和监督区机关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公共机构节能评价考核工作;(3)负责区政府房产管理工作,办公用房和办公区使用调配,办公楼及宿舍区维修工作;(4)负责区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处置、用油和维修管理工作;(5)负责区机关水电、打印机、电脑等物品的维修、维护工作;(6)负责会务及接待工作;(7)负责区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8)负责政府采购和区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发放工作;(9)负责文印耗材管理和文印工作;(10)负责区机关通讯设备和OA管理工作;(11)负责区机关食堂管理工作;(12)保障区机关正常运转的绿化、消防、安全、卫生、秩序等各项后勤管理工作;(13)承办城中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做好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为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及干部职工提供优良的后勤保障和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下设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数16人。

  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26.73万元,同比增加1050.83万元,同比上升597.4%。2016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项目建设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26.73万元

2.事业收入:0元

3.上级补助收入:0元

4.其他收入:0元

5.上年结转结余:0元

(二)支出总计1226.73万元,同比增加1050.83万元,同比上升597.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城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39万元,项目支出919.34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6年度社保基金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五、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2.4277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108.4277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0万元,原因为上年及本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112.4277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108.427791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城中区各部门保留车辆由后勤中心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1.2万元,原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后,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4277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12.4277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城中区政府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112.427791万元,平均每辆2.1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以上“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数112.427791万元,2016年预算数112.5万元,低于预算支出0.0722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包括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无法精确估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4017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另见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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