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生态保护、环保宣教等工作;受理环境投诉和信访,开展辖区内环保执法检查活动;监管排污和环评等相关手续的审批办理。2016年,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接到普通投诉68件,政府热线1255件,数字城管转办123件,信访13件,合计1459件,及时处理率100%。2016年收取33家单位排污费共计人民币242168元。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区政府与市政府每年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必须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内容,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土污染防治工作等。2.根据市政府要求,环境监察工作需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3.根据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开展两次环保培训。4.对城中区划定的三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工作。5.对工地、娱乐场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联合整治活动。6.根据环境监察工作需要,需要开展大量的监督性监测。7.排污费的征收工作。8.项目的审批与验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2008年11月,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将原城中环境保护办公室职责整合及人员编制下放城中区,成立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为行政机构,隶属城中区人民政府,2016年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行政编人员5名,聘用人员5名,无二层机构。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66.54万元,同比减少72.85万元,同比下降8.7%。2016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结转减少,二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05.78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10.9538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649.81万元
(二)支出总计766.54万元,同比减少72.85万元,同比下降8.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87.0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5万元,项目支出395.39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无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1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持平,原因为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0.197万元,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开支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6年,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7.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另见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