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住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起草实施方案,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监督实施。
2、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与监督实施。
3、行使城市行政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管理的部分职责、旧城改造和小区开发管理的部分职责、物业管理的部分监督管理职责、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的职责
4、负责监管辖区小街小巷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楼宇夜景灯光设施的监督管理。
5、承担规范和指导城中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6、负责辖区内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承接验收备案以及物业项目退出备案;协调处理辖区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负责在辖区内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并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创优、评优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指导和备案管理;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年监督检查的初检;
7、负责辖区内危险房屋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房屋管理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违反《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年、房屋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开展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危险房屋治理抢险预案;调处危险房屋矛盾纠纷;组织危险房屋代修。
8、负责辖区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9、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防震减灾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居民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 “三网一员”建设工作。
11、承办城中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住建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无下属二层机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
第二部分:住建局(部门)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住建局(部门)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558.55万元,同比增加4370.55万元,同比上升60.8 %。2017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增加自行车巡回赛专项资金、美丽柳州生态乡村示范村屯市级补助资金。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573.18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138.05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3847.33万元。
(二)支出总计11558.55万元,同比增加4370.55万元,同比上升60.8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增加自行车巡回赛专项资金、美丽柳州生态乡村示范村屯市级补助资金。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550.19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住建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2万元,项目支出1669.39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885.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735.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50.00万元。
四、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持平;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2017年住建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