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城中区残联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残联概况
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残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残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城中区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残联工作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等工作,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涉及残疾人的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或管理。
6、指导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和社居委、村委残疾人协会工作。
7、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会将紧紧围绕“品质城中,幸福生活”发展目标,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和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训练和生产生活水平,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拥有更多“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残联为参公编制单位。无下属二层机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城中区残联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残联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72.72万元,同比增加118.30万元,同比上升33.38%。2017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残疾人保障金拨款增加。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47.02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293.15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32.55万元。
(二)支出总计472.72万元,同比增加118.30万元,同比上升33.3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残疾人保障金拨款支出增加。
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6.82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5万元,项目支出94.08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原因为我会2017年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原因为2017年无公务接待活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7年城中区残联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