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柳州市城中环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基本支出
八、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生态保护、环保宣教等工作;受理环境投诉和信访,开展辖区内环保执法检查活动;监管排污和环评等相关手续的审批办理。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区政府与市政府每年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必须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内容,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土污染防治工作等。2.根据市政府要求,环境监察工作需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3.根据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开展两次环保培训。4.对城中区划定的三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工作。5.对工地、娱乐场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联合整治活动。6.根据环境监察工作需要,需要开展大量的监督性监测。7.项目的审批与验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城中环保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无二层机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5.73万元,同比减少670.81万元,同比下降87.51%。2017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经费。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6.16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9.57万元。
(二)支出总计95.73万元,同比减少670.81万元,同比下降87.5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14年风沙荒漠治理项目工程款等存量资金上缴财政整合。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87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城中环保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8万元,项目支出23.56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原因为没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原因为没有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7年柳州市城中环保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基本支出
八、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生态保护、环保宣教等工作;受理环境投诉和信访,开展辖区内环保执法检查活动;监管排污和环评等相关手续的审批办理。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区政府与市政府每年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必须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内容,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土污染防治工作等。2.根据市政府要求,环境监察工作需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3.根据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开展两次环保培训。4.对城中区划定的三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工作。5.对工地、娱乐场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联合整治活动。6.根据环境监察工作需要,需要开展大量的监督性监测。7.项目的审批与验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城中环保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无二层机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环保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5.73万元,同比减少670.81万元,同比下降87.51%。2017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经费。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6.16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9.57万元。
(二)支出总计95.73万元,同比减少670.81万元,同比下降87.5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14年风沙荒漠治理项目工程款等存量资金上缴财政整合。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87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城中环保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8万元,项目支出23.56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原因为没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原因为没有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7年柳州市城中环保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