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决算】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 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行政办公事务工作;信息报送、安全、信访、督办查办、综合治理、“两服务一公开”工作;局机关后勤服务及联系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人事、干部考勤、队伍建设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党务、纪检督查工作;绩效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培训、宣传工作;依法行政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2.食品监管股
负责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实际监管需要,制定食品专项检查方案;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收集和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
3.行政审批股
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六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批和发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行政许可及登记办理的解答、咨询等服务工作;下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4.药械监管股
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工作;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携带证明核发审批、其他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备案登记事项;指导完成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5.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计算机的安全防护、业务监管网络系统、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收集行政许可发证、日常监督管理结果、行政处罚案件、信用分级等级等信息并进行公示工作;信访、投诉举报的接听、记录、转办及回复工作;管理维护局档案室及许可证档案的整理、装订、录入、归档工作;保密工作。
6.稽查大队
负责辖区内“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抽检、案件查办、应急处置及受理辖区内的投诉举报等工作;执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局快检室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下设食品药品监管所为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承担基层“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设有委托办案派出机构柳州市城中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大队下设六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潭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河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静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中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40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16.38万元,同比增加59.51万元,同比上涨6.9%。2018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要求,中央拨款50.40万元购置一辆快速检测车。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63.91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4.03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48.44万元。
(二)支出总计916.38万元,同比增加59.51万元,同比下降上涨6.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要求,中央拨款50.40万元购置一辆快速检测车。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7.41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29万元,项目支出229.25万元。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比上年同期持平;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6.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3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使用趋于稳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0.06万元,原因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本年度接待次数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7万元。2018年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6.17万元,平均每辆0.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
2018年国内接待1批次、10人次、总额共计0.0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35万元。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1万元。比去年增加了5.84万元,同比增加了6.67%。原因为人员增加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决算】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 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行政办公事务工作;信息报送、安全、信访、督办查办、综合治理、“两服务一公开”工作;局机关后勤服务及联系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人事、干部考勤、队伍建设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党务、纪检督查工作;绩效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培训、宣传工作;依法行政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2.食品监管股
负责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实际监管需要,制定食品专项检查方案;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收集和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
3.行政审批股
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六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批和发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行政许可及登记办理的解答、咨询等服务工作;下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4.药械监管股
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工作;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携带证明核发审批、其他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备案登记事项;指导完成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5.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计算机的安全防护、业务监管网络系统、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收集行政许可发证、日常监督管理结果、行政处罚案件、信用分级等级等信息并进行公示工作;信访、投诉举报的接听、记录、转办及回复工作;管理维护局档案室及许可证档案的整理、装订、录入、归档工作;保密工作。
6.稽查大队
负责辖区内“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抽检、案件查办、应急处置及受理辖区内的投诉举报等工作;执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局快检室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下设食品药品监管所为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承担基层“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设有委托办案派出机构柳州市城中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大队下设六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潭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河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静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中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40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16.38万元,同比增加59.51万元,同比上涨6.9%。2018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要求,中央拨款50.40万元购置一辆快速检测车。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63.91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4.03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48.44万元。
(二)支出总计916.38万元,同比增加59.51万元,同比下降上涨6.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要求,中央拨款50.40万元购置一辆快速检测车。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7.41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29万元,项目支出229.25万元。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比上年同期持平;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6.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3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使用趋于稳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0.06万元,原因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本年度接待次数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7万元。2018年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6.17万元,平均每辆0.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
2018年国内接待1批次、10人次、总额共计0.0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35万元。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1万元。比去年增加了5.84万元,同比增加了6.67%。原因为人员增加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