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新局】城中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决算
【决算】城中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文体新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文体新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文体新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城中区文体新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二)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的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科技成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新闻出版和社会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四)监督管理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推广城区图书馆、文化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五)拟定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统筹安排上级及本级财政拨给的各项经费,牵头负责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七)规划城中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维修,指导全区文物、博物、社会教育基地等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协调。
(八)归口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审核审批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经营管理项目和经营场所的设立,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的稽查。
(九)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少数民族和残疾人体育工作。
(十)承担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配合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指导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
(十一)负责文化市场、体育、新闻出版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工作目标:
1、开展“欢乐城中”品牌活动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文体活动;“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等
2、开展“欢乐城中”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完善社区、农村体育健身路径等
3、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城区支付中心建设工程--城中图书馆建设;两馆免费开放活动项目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为行政编制单位。二层机构为城中区文化馆。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决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决算表中公开。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12人。
第二部分:城中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96.48万元,同比增加203万元,同比上升34.2%。2018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增加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二、增加了文化、体育项目资金投入。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37.86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17.78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40.84万元。
(二)支出总计796.48万元,同比增加203万元,同比上升34.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增加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二、增加了文化活动项目资金投入。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4.24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文体新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7万元,项目支出547.50万元。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文化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0.05万元,年末结余0.05万元。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7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1.9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7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68%。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7万元。2018年文体新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1.97万元,平均每辆1.9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9万元。比去年减少5.45万元,同比下降21.36%,原因为压减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决算】城中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文体新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文体新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文体新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城中区文体新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二)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的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科技成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新闻出版和社会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四)监督管理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推广城区图书馆、文化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五)拟定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统筹安排上级及本级财政拨给的各项经费,牵头负责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七)规划城中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维修,指导全区文物、博物、社会教育基地等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协调。
(八)归口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审核审批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经营管理项目和经营场所的设立,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的稽查。
(九)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少数民族和残疾人体育工作。
(十)承担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配合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指导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
(十一)负责文化市场、体育、新闻出版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工作目标:
1、开展“欢乐城中”品牌活动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文体活动;“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等
2、开展“欢乐城中”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完善社区、农村体育健身路径等
3、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城区支付中心建设工程--城中图书馆建设;两馆免费开放活动项目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为行政编制单位。二层机构为城中区文化馆。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决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决算表中公开。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12人。
第二部分:城中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96.48万元,同比增加203万元,同比上升34.2%。2018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增加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二、增加了文化、体育项目资金投入。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37.86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17.78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40.84万元。
(二)支出总计796.48万元,同比增加203万元,同比上升34.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增加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二、增加了文化活动项目资金投入。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4.24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文体新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7万元,项目支出547.50万元。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文化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0.05万元,年末结余0.05万元。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7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1.9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7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68%。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7万元。2018年文体新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1.97万元,平均每辆1.9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9万元。比去年减少5.45万元,同比下降21.36%,原因为压减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