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柳州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来源: 城中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7-23 09:21       |  浏览量:

【决算】应急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应急概况

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应急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应急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应急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负责城中区辖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城中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城中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指导城中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城中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城中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四)负责城中区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城中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城中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联系、配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管理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辖区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城中区消防工作,指导辖区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城中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城中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和城中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城中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中区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中区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城中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定辖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城中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城中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城中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敏捷、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提高城中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应急管理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没有二层机构。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

第二部分:应急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应急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6.43万元,同比增加230.64万元,同比增加218%。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增加,项目增多。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15.77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17.5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3.16万元。

(二)支出总计336.43万元,同比增加230.64万元,同比增加21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增加,项目增多。其中:年末结转结余22.87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应急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8万元,项目支出181.08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0.1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增多,上级检查增多,公务接待任务,来访接待人数增大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31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82.18%。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9安监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

2019年国内接待2批次、13人次、总额共计0.3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6万元。比去年增加6.62万元,同比增长65.94%,原因为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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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应急局】柳州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07-23 09:21  来源:城中区应急管理局

【决算】应急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应急概况

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应急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应急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应急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负责城中区辖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城中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城中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指导城中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城中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城中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四)负责城中区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城中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城中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联系、配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管理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辖区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城中区消防工作,指导辖区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城中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城中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和城中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城中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中区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中区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城中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定辖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城中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城中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城中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敏捷、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提高城中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应急管理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没有二层机构。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

第二部分:应急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应急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6.43万元,同比增加230.64万元,同比增加218%。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增加,项目增多。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15.77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17.5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3.16万元。

(二)支出总计336.43万元,同比增加230.64万元,同比增加21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增加,项目增多。其中:年末结转结余22.87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应急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8万元,项目支出181.08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0.1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增多,上级检查增多,公务接待任务,来访接待人数增大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31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82.18%。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9安监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

2019年国内接待2批次、13人次、总额共计0.3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6万元。比去年增加6.62万元,同比增长65.94%,原因为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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