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
(二)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
(三)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
(五)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
(六)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开展辖区内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七)组织、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八)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九)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十二)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全年无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
2、做好耕地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监测工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批后监管,做好自然资源纠纷调处,做好不动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
3、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打击土地违法和非法采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4、加大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成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和基本农田保护桩的埋设工作;
5、完成城中辖区的森林山林预防火灾的宣传和培训;完成城中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完成城中辖区内的森林防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自然资源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无下设二层机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有在职在编人数9人。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44.33万元,新增单位,同比增加1044.33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16.03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328.31万元。
(二)支出总计1044.33万元,新增单位,同比增加1044.33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46.05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4万元,项目支出103.94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新增单位,没有年度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新增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新增单位,没有年度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9年自然资源局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9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主要原因: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本年“三公”经费开支为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万元。机构改革后新增单位,同比增加13.61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本部门为新增单位,无年初预算,未进行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目 录
第一部分: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
(二)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
(三)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
(五)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
(六)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开展辖区内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七)组织、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八)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九)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十二)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全年无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
2、做好耕地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监测工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批后监管,做好自然资源纠纷调处,做好不动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
3、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打击土地违法和非法采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4、加大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成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和基本农田保护桩的埋设工作;
5、完成城中辖区的森林山林预防火灾的宣传和培训;完成城中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完成城中辖区内的森林防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自然资源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无下设二层机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有在职在编人数9人。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44.33万元,新增单位,同比增加1044.33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16.03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328.31万元。
(二)支出总计1044.33万元,新增单位,同比增加1044.33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46.05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4万元,项目支出103.94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新增单位,没有年度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新增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新增单位,没有年度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9年自然资源局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9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主要原因: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本年“三公”经费开支为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万元。机构改革后新增单位,同比增加13.61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本部门为新增单位,无年初预算,未进行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