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

来源: 城中区法院  |   发布日期: 2020-07-23 15:35       |  浏览量:

 【决算】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所辖城中区位于柳州市中心地带,是柳州市行政、金融、商贸、文化、教育、娱乐中心。辖区面积125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5万余人,行政区域辖静兰、河东、公园、城中、中南、潭中共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住着汉、壮、回、满、瑶、侗等20多个民族。城中辖区内有为纪念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而兴建的柳候祠,有明代东门城楼,还有清代西来寺等历史遗迹,城中区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拥有工贸大厦、五星商厦等一大批高质量、高档次的商业网点和专业批发市场,区内商贾云集,贸易发达,已形成良好的投资交易氛围。

在城中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城中区人民法院紧紧遵循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正义的宗旨,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工作统揽全局,扎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为行政编制单位。无二层机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62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

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

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21.42万元,同比增加363.42万元,同比增长11.51%。2019年收入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根据司法改革的推进,员额法官按照法官序列调资,人员经费增加;二、审判综合楼扩建工程基建项目上级拨入经费收入增加导致总收入增加。三、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用增长。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310.18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3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81.24万元。

(二)支出总计3521.42万元,同比增加363.42万元,同比增长11.5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司法改革员额法官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长;二、审判综合楼扩建工程支出增加导致总支出增长。三、劳务费用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长。

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49.24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84万元,项目支出1687.87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92万元,原因为年内使用年限超8年的执法执勤用车更新1辆,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17.66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0.34万元,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0.03万元,原因为压缩接待范围,缩减接待支出。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万元;公车运行费维护费1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9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8.31%。主要原因是法院购置警务囚车一台。原囚车长期使用,车况较差,难以维修,该车已超过执法用车规定的使用年限,配置车辆符合执法警务用车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66万元。2019年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17.66万元,平均每辆1.9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

2019年国内接待3批次、18人次、总额共计0.2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均为执法执勤业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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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法院】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07-23 15:35  来源:城中区法院

 【决算】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所辖城中区位于柳州市中心地带,是柳州市行政、金融、商贸、文化、教育、娱乐中心。辖区面积125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5万余人,行政区域辖静兰、河东、公园、城中、中南、潭中共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住着汉、壮、回、满、瑶、侗等20多个民族。城中辖区内有为纪念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而兴建的柳候祠,有明代东门城楼,还有清代西来寺等历史遗迹,城中区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拥有工贸大厦、五星商厦等一大批高质量、高档次的商业网点和专业批发市场,区内商贾云集,贸易发达,已形成良好的投资交易氛围。

在城中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城中区人民法院紧紧遵循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正义的宗旨,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工作统揽全局,扎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为行政编制单位。无二层机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62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

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

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21.42万元,同比增加363.42万元,同比增长11.51%。2019年收入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根据司法改革的推进,员额法官按照法官序列调资,人员经费增加;二、审判综合楼扩建工程基建项目上级拨入经费收入增加导致总收入增加。三、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用增长。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310.18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3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81.24万元。

(二)支出总计3521.42万元,同比增加363.42万元,同比增长11.5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司法改革员额法官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长;二、审判综合楼扩建工程支出增加导致总支出增长。三、劳务费用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长。

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49.24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84万元,项目支出1687.87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9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92万元,原因为年内使用年限超8年的执法执勤用车更新1辆,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17.66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0.34万元,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0.03万元,原因为压缩接待范围,缩减接待支出。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万元;公车运行费维护费1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9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8.31%。主要原因是法院购置警务囚车一台。原囚车长期使用,车况较差,难以维修,该车已超过执法用车规定的使用年限,配置车辆符合执法警务用车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66万元。2019年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17.66万元,平均每辆1.9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

2019年国内接待3批次、18人次、总额共计0.2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均为执法执勤业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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