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7-29 11:55    |  作者: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浏览量: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0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十二、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立于2003年6月,隶属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队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工作。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履职尽责,执法为民,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反馈;

(二)开展涉嫌欠薪线索源头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涉嫌欠薪线索多发频发势头;

    (三)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查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城中区在建政府投资工程进行实地检查;

    (五)开展酒吧、娱乐场所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酒吧工资发放、使用童工等方面问题;

(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七)加强用人单位日常巡查,促使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大队人员共有在职在编12人,劳务派遣52人,社工3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54.65万元,同比减少64.48万元,较上年减少10.41%。2020年收入总计减少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41.93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36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2.36万元。

(二)支出总计总计554.65万元,同比减少64.48万元,较上年减少10.41%。2020年收入总计减少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7.43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5万元,项目支出287.30万元。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0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5万元,比去年减少4.16万元,同比下降14.68%,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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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7-29 11:55  来源: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0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十二、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立于2003年6月,隶属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队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工作。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履职尽责,执法为民,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反馈;

(二)开展涉嫌欠薪线索源头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涉嫌欠薪线索多发频发势头;

    (三)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查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城中区在建政府投资工程进行实地检查;

    (五)开展酒吧、娱乐场所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酒吧工资发放、使用童工等方面问题;

(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七)加强用人单位日常巡查,促使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大队人员共有在职在编12人,劳务派遣52人,社工3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54.65万元,同比减少64.48万元,较上年减少10.41%。2020年收入总计减少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41.93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36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2.36万元。

(二)支出总计总计554.65万元,同比减少64.48万元,较上年减少10.41%。2020年收入总计减少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7.43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5万元,项目支出287.30万元。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0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5万元,比去年减少4.16万元,同比下降14.68%,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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