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十二、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完成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三)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建立覆盖辖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辖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包括参保登记(含变更、注销)、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基金预决算的执行、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内控稽核、咨询公示、举报受理等。
(四)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负责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政策咨询、补贴测算、预存款账户建立和管理、参保登记、代缴社会保险费、发放养老保险补贴、统计管理、举报受理等。
(五)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辖区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辖区城乡就业发展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辖区街道、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农民工工作等政策。做好辖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核发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职业介绍等工作。指导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失业人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求职、失业、就业等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及失业预警预报工作。
(八)负责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在辖区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协助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党建活动及其他娱乐、慰问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向市社保机构提供统计数据,协助办理退休人员丧葬补助事宜。负责社区退管服务站的建设和业务指导。
(九)负责辖区劳保中心、街道、社区(村)三级平台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岗位设置、招聘录用、发放补贴、办理社保等。
(十)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设置就业、社保和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对外服务窗口的各项业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做好就业再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各类招聘会,保障企业用工;加强技能培训,帮助重点人群就业。
2、严防风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计划,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氛围。
3、接收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档案,组织开展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是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在职在编人数8人。
第二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11.32万元,同比增加72.23万元,较上年增长5.39%。2020年收入总计增长原因是本级财政预算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95.19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341.64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274.49万元。
(二)支出总计总计1411.32万元,同比增加72.23万元,较上年增长5.39%。2020年支出总计增长原因与收入增加原因相同。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66.22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0万元,项目支出584.82万元。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20年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0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6万元,比去年减少0.45万元,同比下降1.83%,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十二、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 基本支出
八、 项目支出
九、 “三公”经费
十、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完成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三)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建立覆盖辖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辖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包括参保登记(含变更、注销)、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基金预决算的执行、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内控稽核、咨询公示、举报受理等。
(四)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负责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政策咨询、补贴测算、预存款账户建立和管理、参保登记、代缴社会保险费、发放养老保险补贴、统计管理、举报受理等。
(五)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辖区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辖区城乡就业发展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辖区街道、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农民工工作等政策。做好辖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核发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职业介绍等工作。指导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失业人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求职、失业、就业等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及失业预警预报工作。
(八)负责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在辖区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协助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党建活动及其他娱乐、慰问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向市社保机构提供统计数据,协助办理退休人员丧葬补助事宜。负责社区退管服务站的建设和业务指导。
(九)负责辖区劳保中心、街道、社区(村)三级平台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岗位设置、招聘录用、发放补贴、办理社保等。
(十)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设置就业、社保和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对外服务窗口的各项业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做好就业再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各类招聘会,保障企业用工;加强技能培训,帮助重点人群就业。
2、严防风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计划,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氛围。
3、接收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档案,组织开展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是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在职在编人数8人。
第二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11.32万元,同比增加72.23万元,较上年增长5.39%。2020年收入总计增长原因是本级财政预算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95.19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341.64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274.49万元。
(二)支出总计总计1411.32万元,同比增加72.23万元,较上年增长5.39%。2020年支出总计增长原因与收入增加原因相同。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66.22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0万元,项目支出584.82万元。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20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20年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0年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总额共计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6万元,比去年减少0.45万元,同比下降1.83%,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