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9-15 16:17       |  浏览量:


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医疗保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辖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执行柳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执行柳州市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执行柳州市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做好医保基金监管

1.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

2.两定机构医保基金检查。

    (二)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1.走访调研村卫生室和卫生(诊)所。

2.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

    强化基金监管,强化两定机构内部医保审核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四)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

    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有关工作.

 (五)切实落实民生保障

 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无二层机构。

    (二)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机构编制设置为4人。


第二部分: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3: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46.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6.5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29.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5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48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6.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下拨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0.5万元为机关工委转党报制作经费,2021年无此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46.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6.5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29.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业务。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20.02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1年经卫健认定的特殊人员由各县(区)卫健局代缴,我局将计生对象的参保预算128.8万元划转区卫健局。

    3.卫生健康支出(类)40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行政运行、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50.36万元,增长57.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人次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3.4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39.48%,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5.其他支出(类)10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95.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下拨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5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45万元,增长6.82%。其中:基本支出61.79万元,项目支出383.8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0.7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3.39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经卫健认定的特殊人员由各县(区)卫健局代缴,我局将计生对象的参保预算128.8万元划转区卫健局。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343.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7.02万元,支出决算为4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9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城乡医疗救助。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8%,比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务接待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城中区医保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1年,城中区医保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8%,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务接待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7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3万元,降低29.96 %。比2020年减少0.23万元,降低2.57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万元。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较好,年初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同时我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单位预算资金相匹配。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特殊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按时顺利地帮城中区各类特殊人员代缴了参保费用,辖区无因病致贫事件发生。下一步计划:提高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水平,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细化和量化绩效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李丹琪  审核领导:唐丽晖 电话:2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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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9-15 16:17  来源: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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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医疗保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辖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执行柳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执行柳州市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执行柳州市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做好医保基金监管

1.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

2.两定机构医保基金检查。

    (二)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1.走访调研村卫生室和卫生(诊)所。

2.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

    强化基金监管,强化两定机构内部医保审核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四)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

    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有关工作.

 (五)切实落实民生保障

 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无二层机构。

    (二)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机构编制设置为4人。


第二部分: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3: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46.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6.5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29.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5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48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6.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下拨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0.5万元为机关工委转党报制作经费,2021年无此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46.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6.5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29.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业务。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20.02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1年经卫健认定的特殊人员由各县(区)卫健局代缴,我局将计生对象的参保预算128.8万元划转区卫健局。

    3.卫生健康支出(类)40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行政运行、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50.36万元,增长57.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人次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3.4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39.48%,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5.其他支出(类)10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95.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下拨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5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45万元,增长6.82%。其中:基本支出61.79万元,项目支出383.8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0.7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3.39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经卫健认定的特殊人员由各县(区)卫健局代缴,我局将计生对象的参保预算128.8万元划转区卫健局。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343.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7.02万元,支出决算为4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9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后调出单位1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城乡医疗救助。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8%,比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务接待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城中区医保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1年,城中区医保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8%,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务接待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7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3万元,降低29.96 %。比2020年减少0.23万元,降低2.57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万元。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较好,年初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同时我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单位预算资金相匹配。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特殊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按时顺利地帮城中区各类特殊人员代缴了参保费用,辖区无因病致贫事件发生。下一步计划:提高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水平,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细化和量化绩效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李丹琪  审核领导:唐丽晖 电话:2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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