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管理。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三)指导辖区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之间矛盾纠纷的调处。
(四)监督管理园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园区建筑活动。监督和指导实施园区内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入园建设工程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七)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八)负责编制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九)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部署,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辖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在上级建设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主要干道沿街建筑的“穿衣戴帽”美化工程,促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实施。
(十一)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2021年下半年新增二层机构绿化所。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484.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36.9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894.02万元,下降45.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70.8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57.01万元,增长69.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项目增多且金额较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054万元,下降100%,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供一业”移交补助。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60.99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202.12万元,下降95.17%,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账户实有资金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3647.1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610.67万元,下降41.72%,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484.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88.7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890.03万元,下降27.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支出的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45.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5.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5.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4.76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减少和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支出的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61.1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2021年预算仅需安排7月至12月费用。
5.城乡社区支出(类)2698.95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城市建设支出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74.33万元,增长56.49%,主要原因是:小街小巷改造工程、村屯改造工程、建筑危房排危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6.8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06万元,下降72.38%,主要原因是:防汛经费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4471.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75.07万元,增长79.12%,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出增加。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5.1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9.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695.4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614.65万元,下降73.13%,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6.7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557.01万元,增长106.51%。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预算项目增多且金额较大。其中:基本支出98.78万元,项目支出6797.95万元。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4.28万元,支出决算为689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8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实物(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党建经费下达专项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上级下达2021年柳州市第四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专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1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上级下达专项资金。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97万元,支出决算为8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91.15万元,支出决算为74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
结转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21万元,支出决算为93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期较慢。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使用财政追加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单位防汛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使用中央直达资金解决。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7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及本级追加资金解决。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实际缴纳单位部分公积金较预算有所差异。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2%。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2021年预算仅需安排7月至12月费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14万元、津贴补贴19.01万元、奖金2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万元、住房公积金4.2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7%。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日常费用支出及由于疫情差旅费支出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2.12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65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0.37万元、维修(护)费2.06万元、工会经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剂使用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19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74.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675.03万元,下降86.83%。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新增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74.91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城市建设项目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上级下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三供一业”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城中区住建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0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住建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降低7.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比2020年增加0.62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部分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
共预算项目支出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1.12%。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村屯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7分。为续建2020年建设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和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共涉及14个村屯,共计972户,工程完工后可节约淡水资源、对预防环境污染造成的疫情及有关疾病的传播率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体系设计不够精细和全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2.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小街小巷改造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该项目主要以道路设施、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维修改造为主,6个小街巷改造项目累计12条道路的改造,共计完成道路工程约31544平方米、排水系统改造约2070米、人行道修复约10017平方米、绿化修复4处、增设路灯44盏。进一步提升城市小街小巷道路设施功能,补齐小街巷路况不佳、功能不全、交通不畅等短板问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逐步完善城市交通环境,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完成后项目点仍存在地下管线复杂,自来水管大部老化、街道车辆停放难等问题;健全后续管理制度,对照标准整改薄弱环节,加强部门协调,集中力量着重解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管理。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三)指导辖区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之间矛盾纠纷的调处。
(四)监督管理园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园区建筑活动。监督和指导实施园区内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入园建设工程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七)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八)负责编制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九)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部署,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辖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在上级建设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主要干道沿街建筑的“穿衣戴帽”美化工程,促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实施。
(十一)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2021年下半年新增二层机构绿化所。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484.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36.9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894.02万元,下降45.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70.8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57.01万元,增长69.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项目增多且金额较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054万元,下降100%,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供一业”移交补助。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60.99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202.12万元,下降95.17%,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账户实有资金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3647.1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610.67万元,下降41.72%,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484.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88.7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890.03万元,下降27.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支出的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45.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5.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5.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4.76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减少和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支出的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61.1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2021年预算仅需安排7月至12月费用。
5.城乡社区支出(类)2698.95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城市建设支出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74.33万元,增长56.49%,主要原因是:小街小巷改造工程、村屯改造工程、建筑危房排危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6.8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06万元,下降72.38%,主要原因是:防汛经费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4471.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75.07万元,增长79.12%,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出增加。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5.1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9.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695.4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614.65万元,下降73.13%,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6.7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557.01万元,增长106.51%。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预算项目增多且金额较大。其中:基本支出98.78万元,项目支出6797.95万元。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4.28万元,支出决算为689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8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实物(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党建经费下达专项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上级下达2021年柳州市第四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专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1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上级下达专项资金。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97万元,支出决算为8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91.15万元,支出决算为74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
结转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21万元,支出决算为93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期较慢。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使用财政追加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单位防汛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使用中央直达资金解决。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7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及本级追加资金解决。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实际缴纳单位部分公积金较预算有所差异。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2%。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2021年预算仅需安排7月至12月费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14万元、津贴补贴19.01万元、奖金2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万元、住房公积金4.2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7%。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日常费用支出及由于疫情差旅费支出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2.12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65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0.37万元、维修(护)费2.06万元、工会经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剂使用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19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74.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675.03万元,下降86.83%。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新增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74.91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城市建设项目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上级下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三供一业”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城中区住建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0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住建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降低7.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比2020年增加0.62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部分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
共预算项目支出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1.12%。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村屯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7分。为续建2020年建设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和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共涉及14个村屯,共计972户,工程完工后可节约淡水资源、对预防环境污染造成的疫情及有关疾病的传播率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体系设计不够精细和全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2.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小街小巷改造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该项目主要以道路设施、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维修改造为主,6个小街巷改造项目累计12条道路的改造,共计完成道路工程约31544平方米、排水系统改造约2070米、人行道修复约10017平方米、绿化修复4处、增设路灯44盏。进一步提升城市小街小巷道路设施功能,补齐小街巷路况不佳、功能不全、交通不畅等短板问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逐步完善城市交通环境,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完成后项目点仍存在地下管线复杂,自来水管大部老化、街道车辆停放难等问题;健全后续管理制度,对照标准整改薄弱环节,加强部门协调,集中力量着重解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