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依法征地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征收的具体事务工作。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征地任务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编制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州市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86.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9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07万元,下降89.2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9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56 万元,下降23.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86.4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转移支付拨付。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86.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6.9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07万元,下降89.2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6.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支付。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15万元,下降30.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19.3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长0.79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联防工作人员防护费用。
4. 住房保障支出13.7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是:一名在职人员8月份退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56万元,下降14.44%。其中:基本支出184.59 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6%。主要用于保障在人员工资福利,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无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无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8%,主要原因:保险基数降低。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1%。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无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对1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万元,占政府性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资金分配总体合理,所有项目的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不存在超支现象。在项目流程管理过程中,特别是政府采购流程、临时事项的项目经费调剂流程等方面,充分体现了部门内部流程的标准化。各项目的平稳运行推动了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同时我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单位预算安排资金相匹配。经对照实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各项指标均已顺利完成。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防疫人员工作补贴”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4万元,执行数2.4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或因保守预估,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时,以实际出发,充分参考以前年度的经验,设置更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 (绩效自评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陈运亮 审核员:兰序刚 联系电话:261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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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依法征地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征收的具体事务工作。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征地任务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编制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州市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86.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9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07万元,下降89.2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9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56 万元,下降23.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86.4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转移支付拨付。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86.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6.9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07万元,下降89.2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6.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支付。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15万元,下降30.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19.3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长0.79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联防工作人员防护费用。
4. 住房保障支出13.7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是:一名在职人员8月份退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56万元,下降14.44%。其中:基本支出184.59 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6%。主要用于保障在人员工资福利,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无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无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8%,主要原因:保险基数降低。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1%。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无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对1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万元,占政府性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资金分配总体合理,所有项目的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不存在超支现象。在项目流程管理过程中,特别是政府采购流程、临时事项的项目经费调剂流程等方面,充分体现了部门内部流程的标准化。各项目的平稳运行推动了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同时我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单位预算安排资金相匹配。经对照实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各项指标均已顺利完成。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防疫人员工作补贴”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4万元,执行数2.4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或因保守预估,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时,以实际出发,充分参考以前年度的经验,设置更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 (绩效自评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陈运亮 审核员:兰序刚 联系电话:2612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