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公园街道  |   发布日期: 2024-09-12 16:57       |  浏览量:

柳州市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

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市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市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市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市成员开展各类社市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市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公(国)有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在地统计、初级卫生保健、献血、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登记、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按编制本说明)

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直属于区人民政府公园街道办事处,为二层机构。2023年编制人数14人。实有在职人数14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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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柳州市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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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95.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9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下降8.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9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比去年有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95.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5.9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下降8.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1.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运行和专项事务经费以及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代列城中区税务部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94万元,下降7.6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各项社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94万元,增长105.3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比去年有增加,所以本单位职工缴纳各项社保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1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29 万元,增长84.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比去年有增加,所以本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8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20.4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比去年有增加,所以本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增长8.38%。其中:基本支出195.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9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工资性支出及基本公用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性支出和基本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养老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职业年金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用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01万元,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4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6.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年初预算列在税务经费中,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调整至基本支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列支。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62万元、津贴补贴2.42万元、绩效工资7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住房公积金16.8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5%。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局压减了基本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2.87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96万元、邮电费0.55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戴姣 审核领导:曹邕 联系电话:2871539)

附件1:柳州市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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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柳州市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2 16:57  来源:公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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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市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市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市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市成员开展各类社市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市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公(国)有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在地统计、初级卫生保健、献血、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登记、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按编制本说明)

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直属于区人民政府公园街道办事处,为二层机构。2023年编制人数14人。实有在职人数14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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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柳州市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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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95.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9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下降8.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9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比去年有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95.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5.9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下降8.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1.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运行和专项事务经费以及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代列城中区税务部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94万元,下降7.6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各项社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94万元,增长105.3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比去年有增加,所以本单位职工缴纳各项社保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1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29 万元,增长84.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比去年有增加,所以本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8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20.4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比去年有增加,所以本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增长8.38%。其中:基本支出195.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9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工资性支出及基本公用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性支出和基本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养老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职业年金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用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01万元,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4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6.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年初预算列在税务经费中,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调整至基本支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列支。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62万元、津贴补贴2.42万元、绩效工资7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住房公积金16.8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5%。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局压减了基本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2.87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96万元、邮电费0.55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戴姣 审核领导:曹邕 联系电话:2871539)

附件1:柳州市城中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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