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 1个行政单位构成,行政单位是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435.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37.8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增加了464.22万元,上升了9.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1.4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5.19万元,增加10.90%,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因社保费用上涨而增加。(2)偿还之前年度财政拨款强拆项目欠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5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8.5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137.83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0.75万元,减少56.74%,主要原因是:市执法局安排强拆任务减少,和其他业主单位要求强拆任务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197.9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8.75元,减少48.81%,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结转2022年末下达市级拆违经费和其他业主拆违经费,已在2023年支付完毕,故2023年末结转结余相较2022年度大幅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435.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55.94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4.24万元,增加9.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因社保基数调整,导致社保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95.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减少0.4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的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2万元,增长1150%,主要原因是:转拨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组织生态环境联合检查整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等工作。
4.城乡社区支出4971.81万元:主要用于两违强拆费
、政府热线城管案件处置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等专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67.08万元,增加12.87%,主要原因是:除正常开展本年度业务外,偿还之前年度财政拨款强拆项目欠款,故支出有所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77.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1.4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5.19万元,增加10.90%。其中:基本支出1085.28万元,项目支出3646.17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56.6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6.52万元,支出决算为4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98.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49.04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1-7月疫情防控人员补助。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47万元,支出决算为5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1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6%。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七)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转拨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协调工作,组织生态环境联合检查整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等工作。
(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4992.76万元,支出决算为434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7%。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各项经费,因城管执法各项实际行动与年初预计略有出入,故跟年初预算数有出入。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56万元,支出决算为7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108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2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0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1.67万元、津贴补贴151.81万元、奖金221.26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住房公积金77.54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100.62%。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主要包括:退休费34.16万、生活补助1.8万元、医疗费补助12.65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1%。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9.65万元、印刷费
0.84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13.46万元、邮电费8.27万元、差旅费0.02万元、维修(护)费5.2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13.48万元、福利费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68.53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45万元。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08万元。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城市建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较2022年决算减少1.97万元,减少50.7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按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委、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比上年减少1.97万元,减少原因是:车辆保险基本一致和维修费有所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减少0.24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69.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1%。决算小于
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较2022年决算减少42.39万元,下降24.6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4.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
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对违法建治理工作“两违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14万元。并自行成立部门评价小组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部门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部门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通过目标计划梳理、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采集工作数据,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调查等方式对我局2023年度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125.14万元,支出进度为41.71%。2023年,我局组织实施集中清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55次,共计拆除违法建设136户,拆除面积25164.232平方米,共计上报清理拆除违法建设381户,上报拆除面积142709.768平方米。其中,对老旧小区进行15次整治,共拆除违法建设56户,拆除面积为3134.9平方米;“即查即拆”案件13起,拆除面积819.7平方米,100%完成该项工作。立案查处住建类违法案件105起,恢复改正50起,罚款38起,罚款金额19.15万元。受理12345政府热线、市执法局执法监督科、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市民来人、来函、来电及相关部门转来等投诉达1361件,各类投诉处置率100。每月开展2次违建宣传工作,共计24次宣传行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违法建治理工作“两违经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评定分数是94.17分。对违法建治理工作“两违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主要扣分项为预算资金执行率不达标,原因是财政优先“三保”支出,项目支出统筹安排。
发现在本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预算项目实施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一定差距。(2)受经济大环境影响,财政收支较为紧张,预算安排有缺口,项目支出根据情况统筹安排,故支付有延迟。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财政部门对年初部门预算的沟通协调,加强项目细化管理,多方举措,预防预算执行中的不确定因素,确保财政预算资金的顺利执行。同时,我局将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使绩效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两违”经费 | 项目编码 | 450202210430800004980 | ||||||||||
项目实施单位 | 308001-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主管部门 | 308-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年中预算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300 | 0 | 300 | 125.1407 | 41.71%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上级 | 0.0 | 0.0 | 0.0 | 0.0 | 0 | |||||||
本级 | 300.0 | 0.0 | 300.0 | 125.1407 | 41.71 | ||||||||
政府性基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0.0 | 0.0 | 0.0 | 0.0 | 0 | |||||||
其他资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 | 0.00% | 调整原因说明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柳城管委〔2021〕3号)以及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3 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重点》的通知(柳城管综〔2023〕4号),为巩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五年攻坚行动成果,持续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逐步消除暂缓拆除类违法建设存量;加强“无违建社区”与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净化城市空间,优化提升国土空间格局,打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为城市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实施内容:(一)新增管控:如加大无人机巡查力度,对新增违建积极采取“即查即拆”措施;(二)消除存量,拆除存量违法建设3万平方米;(三)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工作。 “两违”经费主要用于“两违”建设的查处和强拆拆除等,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按50%的比例负担,受三年疫情及经济大环境影响,本项目近两年财政支出缓慢,有所延迟,故申请2024年拆除违法建设经费的同时,申请历年拆除违法建设经费。 2024年拆除违法建设经费预算:民工劳务机械保障费:100元/平方米*24000平方米=2400000元;安保服务及相关单位人员费:230元/人*467人次=107410元;后勤保障(快餐)费:25元/份*7570份=189250元;后勤保障(矿泉水)费:35.5元/件*2911件=103340元;拆违物资费:200000元;小计:3000000元。2020年至2023年拆除违法建设经费预算:民工劳务机械保障费:6327399.8元;安保服务及相关单位人员费:230元/人*467人次=107410元;后勤保障(快餐)费:25元/份*20152份=503800元;后勤保障(矿泉水)费:35.5元/件*10704件=379992元;拆违物资费:742739元;小计:8061340.8元。合计:11061340.80元。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2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4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按“两违”建设的查处和强制拆除进度支付 | ||||||||||||
年度绩效目标 | 按任务进度对辖区“两违”建设的查处和强制拆除。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94.17 | 预算执行(10分) | 4.17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整治次数 | ≥12次 | 20 | 15 | 20 | 15次整治,共拆除违法建设56户,拆除面积为3134.9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落实率 | ≥90% | 10 | 100 | 10 | 我辖区上报的9个社区现已100%通过验收 | |||||||
时效指标 | 自建房安全排查及时率 | ≥95% | 10 | 100 | 10 | 违法建设的253栋我局均已全部立案 | |||||||
成本指标 | 违建拆除成本 | ≤400元/平方米 | 10 | 400 | 10 | 市财政和区财政各负担50%的比例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违法建设增长率 | ≤10% | 30 | 0 | 30 | 达成预期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对拆违满意度 | ≥85% | 10 | 90 | 10 | 达成预期指标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中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中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杨娟 审核领导:张嘉婧 电话:28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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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 1个行政单位构成,行政单位是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435.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37.8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增加了464.22万元,上升了9.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1.4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5.19万元,增加10.90%,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因社保费用上涨而增加。(2)偿还之前年度财政拨款强拆项目欠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5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8.5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137.83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0.75万元,减少56.74%,主要原因是:市执法局安排强拆任务减少,和其他业主单位要求强拆任务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197.9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8.75元,减少48.81%,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结转2022年末下达市级拆违经费和其他业主拆违经费,已在2023年支付完毕,故2023年末结转结余相较2022年度大幅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435.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55.94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4.24万元,增加9.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因社保基数调整,导致社保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95.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减少0.4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的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2万元,增长1150%,主要原因是:转拨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组织生态环境联合检查整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等工作。
4.城乡社区支出4971.81万元:主要用于两违强拆费
、政府热线城管案件处置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等专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67.08万元,增加12.87%,主要原因是:除正常开展本年度业务外,偿还之前年度财政拨款强拆项目欠款,故支出有所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77.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1.4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5.19万元,增加10.90%。其中:基本支出1085.28万元,项目支出3646.17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56.6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6.52万元,支出决算为4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98.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49.04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1-7月疫情防控人员补助。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47万元,支出决算为5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1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6%。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七)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转拨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协调工作,组织生态环境联合检查整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等工作。
(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4992.76万元,支出决算为434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7%。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各项经费,因城管执法各项实际行动与年初预计略有出入,故跟年初预算数有出入。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56万元,支出决算为7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费用上涨跟年初预算略有出入。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108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2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0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1.67万元、津贴补贴151.81万元、奖金221.26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住房公积金77.54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100.62%。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主要包括:退休费34.16万、生活补助1.8万元、医疗费补助12.65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1%。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9.65万元、印刷费
0.84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13.46万元、邮电费8.27万元、差旅费0.02万元、维修(护)费5.2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13.48万元、福利费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68.53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45万元。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08万元。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城市建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较2022年决算减少1.97万元,减少50.7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按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委、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比上年减少1.97万元,减少原因是:车辆保险基本一致和维修费有所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减少0.24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69.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1%。决算小于
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较2022年决算减少42.39万元,下降24.6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4.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
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对违法建治理工作“两违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14万元。并自行成立部门评价小组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部门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部门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通过目标计划梳理、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采集工作数据,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调查等方式对我局2023年度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125.14万元,支出进度为41.71%。2023年,我局组织实施集中清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55次,共计拆除违法建设136户,拆除面积25164.232平方米,共计上报清理拆除违法建设381户,上报拆除面积142709.768平方米。其中,对老旧小区进行15次整治,共拆除违法建设56户,拆除面积为3134.9平方米;“即查即拆”案件13起,拆除面积819.7平方米,100%完成该项工作。立案查处住建类违法案件105起,恢复改正50起,罚款38起,罚款金额19.15万元。受理12345政府热线、市执法局执法监督科、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市民来人、来函、来电及相关部门转来等投诉达1361件,各类投诉处置率100。每月开展2次违建宣传工作,共计24次宣传行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违法建治理工作“两违经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评定分数是94.17分。对违法建治理工作“两违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主要扣分项为预算资金执行率不达标,原因是财政优先“三保”支出,项目支出统筹安排。
发现在本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预算项目实施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一定差距。(2)受经济大环境影响,财政收支较为紧张,预算安排有缺口,项目支出根据情况统筹安排,故支付有延迟。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财政部门对年初部门预算的沟通协调,加强项目细化管理,多方举措,预防预算执行中的不确定因素,确保财政预算资金的顺利执行。同时,我局将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使绩效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两违”经费 | 项目编码 | 450202210430800004980 | ||||||||||
项目实施单位 | 308001-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主管部门 | 308-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年中预算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300 | 0 | 300 | 125.1407 | 41.71%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上级 | 0.0 | 0.0 | 0.0 | 0.0 | 0 | |||||||
本级 | 300.0 | 0.0 | 300.0 | 125.1407 | 41.71 | ||||||||
政府性基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0.0 | 0.0 | 0.0 | 0.0 | 0 | |||||||
其他资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 | 0.00% | 调整原因说明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柳城管委〔2021〕3号)以及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3 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重点》的通知(柳城管综〔2023〕4号),为巩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五年攻坚行动成果,持续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逐步消除暂缓拆除类违法建设存量;加强“无违建社区”与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净化城市空间,优化提升国土空间格局,打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为城市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实施内容:(一)新增管控:如加大无人机巡查力度,对新增违建积极采取“即查即拆”措施;(二)消除存量,拆除存量违法建设3万平方米;(三)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工作。 “两违”经费主要用于“两违”建设的查处和强拆拆除等,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按50%的比例负担,受三年疫情及经济大环境影响,本项目近两年财政支出缓慢,有所延迟,故申请2024年拆除违法建设经费的同时,申请历年拆除违法建设经费。 2024年拆除违法建设经费预算:民工劳务机械保障费:100元/平方米*24000平方米=2400000元;安保服务及相关单位人员费:230元/人*467人次=107410元;后勤保障(快餐)费:25元/份*7570份=189250元;后勤保障(矿泉水)费:35.5元/件*2911件=103340元;拆违物资费:200000元;小计:3000000元。2020年至2023年拆除违法建设经费预算:民工劳务机械保障费:6327399.8元;安保服务及相关单位人员费:230元/人*467人次=107410元;后勤保障(快餐)费:25元/份*20152份=503800元;后勤保障(矿泉水)费:35.5元/件*10704件=379992元;拆违物资费:742739元;小计:8061340.8元。合计:11061340.80元。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2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4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按“两违”建设的查处和强制拆除进度支付 | ||||||||||||
年度绩效目标 | 按任务进度对辖区“两违”建设的查处和强制拆除。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94.17 | 预算执行(10分) | 4.17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整治次数 | ≥12次 | 20 | 15 | 20 | 15次整治,共拆除违法建设56户,拆除面积为3134.9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落实率 | ≥90% | 10 | 100 | 10 | 我辖区上报的9个社区现已100%通过验收 | |||||||
时效指标 | 自建房安全排查及时率 | ≥95% | 10 | 100 | 10 | 违法建设的253栋我局均已全部立案 | |||||||
成本指标 | 违建拆除成本 | ≤400元/平方米 | 10 | 400 | 10 | 市财政和区财政各负担50%的比例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违法建设增长率 | ≤10% | 30 | 0 | 30 | 达成预期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对拆违满意度 | ≥85% | 10 | 90 | 10 | 达成预期指标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中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中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杨娟 审核领导:张嘉婧 电话:280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