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9-12 09:05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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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执行柳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执行柳州市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执行柳州市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做好医保基金监管

1.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

2.两定机构医保基金检查。

(二)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1.走访调研村卫生室和卫生(诊)所。

2.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

强化基金监管,强化两定机构内部医保审核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四)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

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有关工作.

(五)切实落实民生保障

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无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666.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6.39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4.47万元,增长113.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3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2.47万元,增长119.26%,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中央下拨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66.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6.3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2.47万元,增长119.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业务。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14.93万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社保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类)634.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行政运行、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医疗保障经办事务、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344.12万元,增长118.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人次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7.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3.43万元,增长76.22%,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3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2.47万元,增长119.26%。其中:基本支出106.30万元,项目支出560.09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32 万元,支出决算为66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8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8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职工年金费用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拨款归还财政先行垫付城乡居民困难群众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转特殊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疫情防控工作补助。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用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为本局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105万元,出决算为53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02万元,支出决算为7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的开支。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年初预算1万元因财政库款紧张,故无支出。2.年初预算1.6万元因市医保局工作安排变动,此项检查不再列入2023年工作任务,故无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20171号)五章十六(一):组织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的要求,调剂2023年度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经费2.68万元指标调剂至21个公办学校。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93万元,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开支。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城中区财政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23万元降低32.7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等出。2022年增加1.2万元,增长12.58%。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因财政库款紧张,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9个项目,涉及资金59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各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评价结果客观真实。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各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年初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充分体现部门主要职能,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度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13分。

组织对“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资金”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目的是精准服务救助对象,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稳步拓展。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各绩效指标完成值均达预期,通过项目的实施,在履行医疗保障职能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05万元,执行数305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在设置绩效指标值时应根据当年业务量进行更为合理的预判,缩小实际完成值与指标值的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更加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高绩效指标与科室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及可评性。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说明最后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资金

项目编码

450202220440500005966

项目实施单位

405001-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主管部门

405-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年中预算调整数

调整后预算数

实际支出数

预算执行率(%)

合计

0

305

305

305

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 上级

0.0

305.0

305.0

305.0

100

      本级

0.0

0.0

0.0

0.0

0

政府性基金

——

0.0

0.0

0.0

0.0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0

0.0

0.0

0.0

0

      其他资金

——

0.0

0.0

0.0

0.0

0

年度绩效目标

对特困、低保等特殊人群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100

预算执行(10分)

10.00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分值

实际完成值

指标得分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30人

20

35

2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

≥99%

5

100

5

已完成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70%

5

70

5

已完成


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

>90%

10

91

10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医疗补助资金用于医疗救助

=100%

10

100

1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90%

6

90

6

已完成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90%

6

91

6

已完成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80%

6

81

6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80%

6

81

6

已完成


对健全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80%

6

81

6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满意度

≥85%

5

100

5

已完成


政策知晓度

≥80%

5

85

5

已完成


自评分析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

对特困、低保等特殊人群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及建议

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更加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高绩效指标与科室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及可评性。

其他需说明问题

(信息员:张区阁阁   审核领导:唐丽晖   联系电话:2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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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2 09:05  来源: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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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执行柳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执行柳州市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执行柳州市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做好医保基金监管

1.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

2.两定机构医保基金检查。

(二)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1.走访调研村卫生室和卫生(诊)所。

2.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

强化基金监管,强化两定机构内部医保审核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四)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

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有关工作.

(五)切实落实民生保障

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是城中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无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666.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6.39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4.47万元,增长113.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3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2.47万元,增长119.26%,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中央下拨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66.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6.3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2.47万元,增长119.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业务。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14.93万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社保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类)634.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行政运行、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医疗保障经办事务、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344.12万元,增长118.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人次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7.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3.43万元,增长76.22%,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3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2.47万元,增长119.26%。其中:基本支出106.30万元,项目支出560.09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32 万元,支出决算为66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8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8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职工年金费用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拨款归还财政先行垫付城乡居民困难群众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转特殊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疫情防控工作补助。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用比年初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为本局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105万元,出决算为53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02万元,支出决算为7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的开支。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年初预算1万元因财政库款紧张,故无支出。2.年初预算1.6万元因市医保局工作安排变动,此项检查不再列入2023年工作任务,故无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20171号)五章十六(一):组织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的要求,调剂2023年度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经费2.68万元指标调剂至21个公办学校。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93万元,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开支。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城中区财政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23万元降低32.7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等出。2022年增加1.2万元,增长12.58%。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因财政库款紧张,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9个项目,涉及资金59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各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评价结果客观真实。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各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年初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充分体现部门主要职能,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度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13分。

组织对“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资金”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目的是精准服务救助对象,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稳步拓展。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各绩效指标完成值均达预期,通过项目的实施,在履行医疗保障职能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05万元,执行数305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在设置绩效指标值时应根据当年业务量进行更为合理的预判,缩小实际完成值与指标值的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更加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高绩效指标与科室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及可评性。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说明最后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资金

项目编码

450202220440500005966

项目实施单位

405001-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主管部门

405-柳州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年中预算调整数

调整后预算数

实际支出数

预算执行率(%)

合计

0

305

305

305

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 上级

0.0

305.0

305.0

305.0

100

      本级

0.0

0.0

0.0

0.0

0

政府性基金

——

0.0

0.0

0.0

0.0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0

0.0

0.0

0.0

0

      其他资金

——

0.0

0.0

0.0

0.0

0

年度绩效目标

对特困、低保等特殊人群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100

预算执行(10分)

10.00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分值

实际完成值

指标得分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30人

20

35

2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

≥99%

5

100

5

已完成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70%

5

70

5

已完成


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

>90%

10

91

10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医疗补助资金用于医疗救助

=100%

10

100

1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90%

6

90

6

已完成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90%

6

91

6

已完成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80%

6

81

6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80%

6

81

6

已完成


对健全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80%

6

81

6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满意度

≥85%

5

100

5

已完成


政策知晓度

≥80%

5

85

5

已完成


自评分析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

对特困、低保等特殊人群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及建议

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更加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高绩效指标与科室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及可评性。

其他需说明问题

(信息员:张区阁阁   审核领导:唐丽晖   联系电话:2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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